•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
机构全称 区市场监管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商务领域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九)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检测机构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全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申报、授权的统计、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农产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农机、水生野生动物等对口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承办上级对口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承办涉农相关工作。
(二十)统一行使划入职责的商务、盐业行政处罚权。
(二十一)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拱墅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二十二)承担拱墅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担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拱墅大队的人财物管理。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邮  编 310014
咨询电话 0571-87939702(企业注册审批咨询)0571-89506091(年报或经营异常咨询),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0571-89506014(信息公开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950602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网站地址 /col/col1229461752/index.html
单位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分管范围

党委书记、局长、行政执法队队长


唐卫峰 0571-89506001

主持局、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叶东华 0571-89506002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作风行风效能建设、纪检监察、人才、组织人事、基层所创建、离退休干部、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行政审批、食品安全、文明创建、爱国卫生、重大活动保障、农投品质量、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分管人事科、党群科、行政审批中心、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农业监督管理科、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工作,联系祥符所、米市巷所、湖墅所、拱宸桥所、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个私民营企业协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丹坚 0571-89506005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信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网络经济监管、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质量强区、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协助分管人才工作。分管信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联系朝晖所、石桥所、上塘所、小河所、智慧网谷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国成 0571-89506006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宣传、信息公开、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建议提案办理、计划财务、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市场监管、合同监管、中介服务业、广告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武林所、潮鸣所、东新所、康桥所、大关所。

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张浩 0571-89506003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公平交易、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110 联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稽查、物价监管、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系天水所、长庆所、文晖所、半山所、和睦所、消费者协会。


单位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主要负责人 科(处)室职能 公开电话 办公地址
办公室 屠钦倩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督查、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承担本局财务经费预(决)算、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物资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应急管理和舆情防控应对。

0571-89506010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组织人事科 刘青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和编外用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0571-89506018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政策法规科 郑丽虹

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听证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本级公职律师。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并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0571-89506054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 俞伟君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园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本局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0571-89506050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市场规范管理科 盛晓炯

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级企业公示工作,推行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对广告单位行政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监督管理规定范围内媒介广告的发布情况。承担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和规则指南,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0571-89506092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信用监督管理科 李皖豫

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实施本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本系统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承担指导基层监管业务的综合、规范等工作。牵头协调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

0571-89506088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徐俊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0571-89506066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聂苏红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开展相关安全监测与评价、风险预警等工作。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0571-89506061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药品监督管理科 朱宏

组织实施药品质量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任务,开展药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组织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0571-89506036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金萱

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样任务,开展医疗器械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组织查处医疗器械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组织查处办理化妆品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0571- 89506047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宋百文

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告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节能管理,符合节能要求。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0571-89506040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 杜阳杰

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计量器具使用和其他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0571-89506073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 付晓晨

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开展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工作,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首席质量官等先进管理模式,开展缺陷产品检测及召回工作;开展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专项行动,开展块状产业风险监测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管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双随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查处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0571-89506076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知识产权科(挂商标监督管理科牌子) 毛丹

组织制定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规划,推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开展专利保护,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本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负责本区专利试点(示范)创建与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工作。

0571-89506079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农业监督管理科 戚蒙琪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牵头做好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的诊断和采样,开展动物防疫及监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农贸市场建立蔬菜副食品农药残留检测室,重点开展日常监测、索证索票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和台账档案,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家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承办涉农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拟定并组织实施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0571-89506007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单位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直属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机构人员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 办公时间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外商投资科牌子)

牵头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内资及外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名称审核、登记注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本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现场审查组织工作。


林菲菲 0571-87939792 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二楼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工作日)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牌子)

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全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工作;记录、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举报投诉信息的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和应用工作。


王宇 0571-88316676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规范网络交易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网络交易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对网络交易主体的管理和监测工作,指导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组织查处网络交易平台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局网络安全;承担信息咨询管理工作和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

陈钰 0571-89506060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10楼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杭州市拱墅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知识产权快速预审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并开展海外维权工作,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快速服务通道;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其他预防控制及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


知识产权联系人:毛丹 动物防疫联系人:胡耀平 0571-89506097、0571-89506085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楼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
  • 机构全称

    区市场监管局

  •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商务领域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九)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检测机构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全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申报、授权的统计、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农产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农机、水生野生动物等对口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承办上级对口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承办涉农相关工作。
    (二十)统一行使划入职责的商务、盐业行政处罚权。
    (二十一)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拱墅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二十二)承担拱墅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担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拱墅大队的人财物管理。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邮编

    310014

  • 咨询电话

    0571-87939702(企业注册审批咨询)0571-89506091(年报或经营异常咨询),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0571-89506014(信息公开咨询)

  • 监督电话

    0571-89506022

  • 办公室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行政执法队队长


  • 姓名

    唐卫峰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1

  • 分管范围

    主持局、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叶东华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2

  •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作风行风效能建设、纪检监察、人才、组织人事、基层所创建、离退休干部、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行政审批、食品安全、文明创建、爱国卫生、重大活动保障、农投品质量、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分管人事科、党群科、行政审批中心、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农业监督管理科、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工作,联系祥符所、米市巷所、湖墅所、拱宸桥所、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个私民营企业协会。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陈丹坚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5

  •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信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网络经济监管、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质量强区、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协助分管人才工作。分管信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联系朝晖所、石桥所、上塘所、小河所、智慧网谷所。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李国成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6

  •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宣传、信息公开、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建议提案办理、计划财务、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市场监管、合同监管、中介服务业、广告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武林所、潮鸣所、东新所、康桥所、大关所。

  • 职务

    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 姓名

    张浩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3

  •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公平交易、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110 联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稽查、物价监管、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系天水所、长庆所、文晖所、半山所、和睦所、消费者协会。


  •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

  • 主要负责人

    屠钦倩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10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 主要负责人

    刘青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18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

  • 主要负责人

    郑丽虹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54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

  • 主要负责人

    俞伟君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50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市场规范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盛晓炯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92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信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李皖豫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88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

    徐俊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66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聂苏红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61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药品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朱宏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36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金萱

  • 公开电话

    0571- 89506047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主要负责人

    宋百文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40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

  • 主要负责人

    杜阳杰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3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付晓晨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6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知识产权科(挂商标监督管理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毛丹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9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内设机构名称

    农业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戚蒙琪

  • 公开电话

    0571-89506007

  •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外商投资科牌子)

  • 机构人员

    林菲菲

  • 联系电话

    0571-87939792

  •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二楼

  •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工作日)

  •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牌子)

  • 机构人员

    王宇

  • 联系电话

    0571-88316676

  •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

  •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

  • 机构人员

    陈钰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60

  •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10楼

  •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

  • 机构人员

    知识产权联系人:毛丹 动物防疫联系人:胡耀平

  • 联系电话

    0571-89506097、0571-89506085

  •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楼

  •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