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区市场监管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商务领域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九)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检测机构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定全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申报、授权的统计、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农产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农机、水生野生动物等对口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承办上级对口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承办涉农相关工作。
(二十)统一行使划入职责的商务、盐业行政处罚权。
(二十一)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拱墅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二十二)承担拱墅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担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拱墅大队的人财物管理。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邮编
310014
咨询电话
0571-87939702(企业注册审批咨询)0571-89506091(年报或经营异常咨询),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0571-89506014(信息公开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9506022
办公室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行政执法队队长
姓名
唐卫峰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1
分管范围
主持局、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叶东华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2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作风行风效能建设、纪检监察、人才、组织人事、基层所创建、离退休干部、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行政审批、食品安全、文明创建、爱国卫生、重大活动保障、农投品质量、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分管人事科、党群科、行政审批中心、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农业监督管理科、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工作,联系祥符所、米市巷所、湖墅所、拱宸桥所、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个私民营企业协会。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陈丹坚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5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信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网络经济监管、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质量强区、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协助分管人才工作。分管信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综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联系朝晖所、石桥所、上塘所、小河所、智慧网谷所。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李国成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6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宣传、信息公开、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建议提案办理、计划财务、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市场监管、合同监管、中介服务业、广告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武林所、潮鸣所、东新所、康桥所、大关所。
职务
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姓名
张浩
联系电话
0571-89506003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公平交易、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110 联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稽查、物价监管、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系天水所、长庆所、文晖所、半山所、和睦所、消费者协会。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
屠钦倩
公开电话
0571-89506010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主要负责人
刘青
公开电话
0571-89506018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人
郑丽虹
公开电话
0571-89506054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食药安全综合协调科
主要负责人
俞伟君
公开电话
0571-89506050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市场规范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盛晓炯
公开电话
0571-89506092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信用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李皖豫
公开电话
0571-89506088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主要负责人
徐俊
公开电话
0571-89506066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聂苏红
公开电话
0571-89506061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药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朱宏
公开电话
0571-89506036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金萱
公开电话
0571- 89506047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主要负责人
宋百文
公开电话
0571-89506040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科
主要负责人
杜阳杰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3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付晓晨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6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知识产权科(挂商标监督管理科牌子)
主要负责人
毛丹
公开电话
0571-89506079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内设机构名称
农业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戚蒙琪
公开电话
0571-89506007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外商投资科牌子)
机构人员
林菲菲
联系电话
0571-87939792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二楼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牌子)
机构人员
王宇
联系电话
0571-88316676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337号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
机构人员
陈钰
联系电话
0571-89506060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10楼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人员
知识产权联系人:毛丹 动物防疫联系人:胡耀平
联系电话
0571-89506097、0571-89506085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楼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