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3-291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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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发〔2023〕6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登记号 | AGSD00-2023-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拱墅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3-12-04 17:07:36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拱墅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拱墅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提升“看中医到拱墅”品牌影响力,建设中医药强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国家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基本原则
增强能力,服务群众。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
遵循规律,发挥优势。坚持守正创新,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果和技术方法,巩固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基层中医药现代化、特色化,推动中医药传播发展。
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在实施重大工程的同时,配套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激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活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和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果,中医药强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看中医到拱墅”和“大运河中医药”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基层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拱墅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着力彰显优势、夯实基层、补齐短板,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区中医医院,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区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即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二是发挥区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区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或医共体),建立区域内中医药一体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内涵建设,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旗舰中医馆”不少于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中医阁”不少于10家。四是实施名医堂工程,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五是鼓励社会办中医高质量发展,支持优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扎根拱墅,服务拱墅,鼓励社会办中医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发展中医连锁机构。六是推进中医医疗双循环服务模式,推进市、区两级构建中医医疗资源双循环服务,鼓励区级中医医院与市级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组建和加入中医药专科专病联盟。七是按“一中心一品牌、一科室一特色”发展思路,建设一批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强化设备配备,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八是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优势的基层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康复医疗机构、中医医院康复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九是强化中医药疫病防治功能,将中医药疫病防治纳入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感染科,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筛查诊室,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等储备。
3.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二是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使用标准,统筹考虑辖区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三是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中医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政策,鼓励在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
4.部门分工。区发改经信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结合实施健康浙江行动,通过实施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推动开展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探索相关政策机制,推广适宜技术,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带动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推进中医药“医育结合”,开展“国医养国娃”中医护苗项目,建设中医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医防结合”,高质量推进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国家试点项目;“体卫融合”,推动太极拳等传统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行动,促进中医文化和群众生活紧密结合。
3.配套措施。制定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政策措施。积极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价值作用的政策机制。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要创新思路,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等负责。
(三)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加强医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供给。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纳入本地区健康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大对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推进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在中医药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支持。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探索创新,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负责。
(四)中医药数字便民建设
1.建设目标。打造“大运河中医药”数字化品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决策有依据,治理有手段、服务人本化。
2.建设任务。一是构建“数字中医药”模式,打造大运河中医药数字化区域服务平台,建设中医药数字驾驶舱,助推中医药服务全流程规范化、智能化。二是建设社区“数字中医馆”,在紧贴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地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远程医疗服务、个人健康画像等模块应用。三是推进“放心云煎药”,深化“互联网+中药代煎”服务,探索区域共享中药房,为居民提供便利安心的中药代煎服务。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规划,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等负责。
三、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一)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建设
1.建设目标。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
2.建设任务。推动区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中西医协同科室能力建设,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
3.配套措施。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单位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等负责。
(二)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
1.建设目标。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推进基层诊疗模式改革创新和医学领域创新发展,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2.建设任务。到2025年,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家。聚焦基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
3.配套措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开展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等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单位要结合基层特点,整合资源、协同诊治,创新诊疗模式。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重点围绕基层中医药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研究,探索解决路径和模式,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传承创新能力。
(一)基层中医药服务研究
1.建设目标。加强浙江省社区中医药服务研究中心建设,探索适合基层中医药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切实发挥其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引领示范作用。
2.建设任务。研究制定基层中医药发展相关标准、指南;举办全国性中医药会议、论坛,国家级、省级中医类继教班;开展国家、省级课题、科技项目,发布高水平中医药研究成果、论文;积极主动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大局,深化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
3.配套措施。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管理、人才聘用等方面创新机制。加大对外开展交流合作的支持力度。注重培养基层中医药管理人才队伍,做好接班梯队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等负责。
(二)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建设目标。跨领域、跨行业整合多学科资源,完善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平台为主要支撑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优化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
2.建设任务。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共建企医校研究平台。突出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建立科技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孵化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药科技高地。
3.配套措施。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管理、人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创新机制。在区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注重培育区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负责。
(三)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
1.建设目标。布局一批中医药科研项目,系统化诠释中医药科学问题,围绕基层提升疾病临床疗效、中药质量水平,科学阐释中医药机理,完善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
2.建设任务。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二是针对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病,开展基层中医优势病种梳理和适用于基层中医的技术规范制定研究,组织筛选并推广20个中医优势病种。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项目单位要加强科研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医政深度融合。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五、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中医药名医团队引育、青年岐黄培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以名中医团队为引领,青年优秀人才、骨干人才、基层实用人才为主体的高素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一)中医药名医团队引育
1.建设目标。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国家、省市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建立名中医工作室,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
2.建设任务。开展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重点培育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到2025年,新增市级名中医1-2名、市级基层名中医2-3名,区级名中医5-6名,选拔推荐和培育省市名中医传承人、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护理优秀人才、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等不少于10名。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相应的遴选、评价、管理、投入等机制,负责开展终期评价,做好不同层次人才项目衔接,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加强过程管理、政策等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建设、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形成支持合力。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等负责。
(二)中医药青年岐黄培育
1.建设目标。中医临床、中医护理、中药制剂、中医全科、西医学习中医等青年中医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逐步提升,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适应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建设任务。加大医疗机构的青年中医师招聘和培养力度,实施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到2025年,新增中医全科医师(含转岗)不少于30 名,培养优秀中医临床和中医护理优才、青年中医骨干跟师培养等不少于10名,培训西学中医师不少于30名。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等负责。
(三)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中医药学科发展,建设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平台,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
2.建设任务。全面加强基层中医药传承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设各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不少于10 个,建立中医青年骨干、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护理三大培训基地,打造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基地。完善区域中医药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区校合作,推动基层中医药学科建设,建设中医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相应的遴选、评价、管理、投入等机制,组织项目的实施和评估。加强政策保障、过程管理。项目单位要落实团队、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六、中医药产业促进工程
(一)推动中药龙头企业发展
1.建设目标。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企业的发展。培育出中医药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2.建设任务。做好规划布局,促进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大幅度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培育国内领先的中医药龙头企业。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在科研研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等负责。
(二)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特色
1.建设目标。建设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机构,研发、推广健康产品。
2.建设任务。整合区域内医疗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康养机构,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支持中医药养生产品研发、推广。推动中医药融入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的健康养老模式。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支持做好中医药健康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三)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
1.建设目标。深入研究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阐释中药炮制机理,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保证饮片质量。
2.建设任务。一是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挖掘与传承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二是开展常用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研究。
3.配套措施。加强对区域特色饮片和炮制技术的挖掘、整理、传承。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等负责。
(四)促进中医药文旅产业发展
1.建设目标。推动桥西中医药特色街区提质升级,促进区域中医药文旅产业发展。
2.建设任务。支持具有大运河印记的中医药文创产品研发、推广,支持中医药文化与养生、旅游融合发展,开通中医药主题运河游船,形成贯通“医、药、养、食、游”的中医药特色品牌街区,开发中医药精品旅游和中小学生研学线路,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百姓生活。
3.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促进中医药和旅游的有效融合。对于中医药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等负责。
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重点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实现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建设
1.建设目标。以大运河为轴线,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打造中医药科普服务“一馆一阵地”,展示好中医药藏品所蕴含的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传播好中医药文化。
2.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运河沿岸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建设,到2025年,建设中医药领域“大运河文化研究重要窗口”1个,中医药博物馆2个,中医药科普基地3个。推出一批精品中医药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3.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在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的立项、选址、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多部门共建共商机制。项目单位要拓展相关经费渠道,提高建设水平,丰富馆藏藏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博物馆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大运办等负责。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
1.建设目标。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立健全,形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丰富,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在“十四五”末提升至30%以上。
2.建设任务。一是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挖掘阐释并推广普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二是支持创作高质量的中医药图书以及各类新媒体产品,打造有代表性的中医药文化节目和中医药动漫作品。三是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建设若干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四是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开展中医药文化专题教育,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学生社团。五是充分发挥杏林联盟“武林郎中”志愿者服务队作用,做好中医药文化区内外传播。六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发挥民间中医的作用,鼓励优秀中医传承人开展传习收徒活动。七是积极将中医药服务和文化体验融入重大赛事,展现拱墅中医药特色,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中医药文化有关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把中医药文化工作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对本地区中医药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整理、挖掘研究,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总体安排,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文广旅体局、教育局、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等负责。
八、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重点支持中医药产学研用开放发展,提升“看中医到拱墅”和“大运河中医药”品牌影响力,推动中医药传播、应用与发展。
(一)拱墅中医药影响力提升计划
1.建设目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基层中医药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建设任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进一步深化“三坚持、三优先”,建设基层中医拱墅模式,打造“看中医到拱墅”金名片。全力构建“大运河中医药”服务、文化、创新、产业、数字化品牌。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医药参与相关国内外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利用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等契机,推进中医药合作基地建设和拱墅中医药品牌传播。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运办、各街道等负责。
(二)中医药开放合作
1.建设目标。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大局,深化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
2.建设任务。推进完善区域中医药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打造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高地。深化对口支援、合作帮扶等领域的中医药交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支持外国留学生来我区开展中医药学习研究。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医药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各类活动,支持开展交流合作。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大运办、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财政局等等负责。
九、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一)杭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
1.建设目标。通过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中医药数字化改革成效显著, 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不断推广,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大运河中医药文化牵引系统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建设任务。一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任务,加快推动区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重点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示范。三是在中医药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服务模式、评价体系、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传播等方面,针对亟需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形成经验。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定期开展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健全示范区建设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
4.部门分工。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要牵头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落实工作。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要将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测评估。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要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调整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注重宣传解读。要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其他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索引号
K1493206-6/2023-29185
文号
拱政发〔2023〕68号
公布日期
2023-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拱墅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拱墅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提升“看中医到拱墅”品牌影响力,建设中医药强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国家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基本原则
增强能力,服务群众。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
遵循规律,发挥优势。坚持守正创新,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果和技术方法,巩固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基层中医药现代化、特色化,推动中医药传播发展。
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在实施重大工程的同时,配套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激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活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和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果,中医药强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看中医到拱墅”和“大运河中医药”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基层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拱墅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着力彰显优势、夯实基层、补齐短板,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区中医医院,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区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即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二是发挥区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区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或医共体),建立区域内中医药一体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内涵建设,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旗舰中医馆”不少于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中医阁”不少于10家。四是实施名医堂工程,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五是鼓励社会办中医高质量发展,支持优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扎根拱墅,服务拱墅,鼓励社会办中医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发展中医连锁机构。六是推进中医医疗双循环服务模式,推进市、区两级构建中医医疗资源双循环服务,鼓励区级中医医院与市级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组建和加入中医药专科专病联盟。七是按“一中心一品牌、一科室一特色”发展思路,建设一批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强化设备配备,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八是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优势的基层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康复医疗机构、中医医院康复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九是强化中医药疫病防治功能,将中医药疫病防治纳入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感染科,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筛查诊室,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等储备。
3.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二是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使用标准,统筹考虑辖区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三是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中医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政策,鼓励在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
4.部门分工。区发改经信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结合实施健康浙江行动,通过实施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推动开展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探索相关政策机制,推广适宜技术,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带动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推进中医药“医育结合”,开展“国医养国娃”中医护苗项目,建设中医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医防结合”,高质量推进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国家试点项目;“体卫融合”,推动太极拳等传统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行动,促进中医文化和群众生活紧密结合。
3.配套措施。制定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政策措施。积极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价值作用的政策机制。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要创新思路,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等负责。
(三)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加强医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供给。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纳入本地区健康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大对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推进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在中医药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支持。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探索创新,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负责。
(四)中医药数字便民建设
1.建设目标。打造“大运河中医药”数字化品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决策有依据,治理有手段、服务人本化。
2.建设任务。一是构建“数字中医药”模式,打造大运河中医药数字化区域服务平台,建设中医药数字驾驶舱,助推中医药服务全流程规范化、智能化。二是建设社区“数字中医馆”,在紧贴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地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远程医疗服务、个人健康画像等模块应用。三是推进“放心云煎药”,深化“互联网+中药代煎”服务,探索区域共享中药房,为居民提供便利安心的中药代煎服务。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规划,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等负责。
三、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一)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建设
1.建设目标。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
2.建设任务。推动区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中西医协同科室能力建设,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
3.配套措施。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单位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等负责。
(二)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
1.建设目标。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推进基层诊疗模式改革创新和医学领域创新发展,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2.建设任务。到2025年,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家。聚焦基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
3.配套措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开展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等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单位要结合基层特点,整合资源、协同诊治,创新诊疗模式。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重点围绕基层中医药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研究,探索解决路径和模式,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传承创新能力。
(一)基层中医药服务研究
1.建设目标。加强浙江省社区中医药服务研究中心建设,探索适合基层中医药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切实发挥其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引领示范作用。
2.建设任务。研究制定基层中医药发展相关标准、指南;举办全国性中医药会议、论坛,国家级、省级中医类继教班;开展国家、省级课题、科技项目,发布高水平中医药研究成果、论文;积极主动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大局,深化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
3.配套措施。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管理、人才聘用等方面创新机制。加大对外开展交流合作的支持力度。注重培养基层中医药管理人才队伍,做好接班梯队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等负责。
(二)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建设目标。跨领域、跨行业整合多学科资源,完善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平台为主要支撑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优化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
2.建设任务。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共建企医校研究平台。突出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建立科技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孵化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药科技高地。
3.配套措施。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管理、人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创新机制。在区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注重培育区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负责。
(三)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
1.建设目标。布局一批中医药科研项目,系统化诠释中医药科学问题,围绕基层提升疾病临床疗效、中药质量水平,科学阐释中医药机理,完善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
2.建设任务。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二是针对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病,开展基层中医优势病种梳理和适用于基层中医的技术规范制定研究,组织筛选并推广20个中医优势病种。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项目单位要加强科研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医政深度融合。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五、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中医药名医团队引育、青年岐黄培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以名中医团队为引领,青年优秀人才、骨干人才、基层实用人才为主体的高素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一)中医药名医团队引育
1.建设目标。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国家、省市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建立名中医工作室,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
2.建设任务。开展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研修项目,重点培育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到2025年,新增市级名中医1-2名、市级基层名中医2-3名,区级名中医5-6名,选拔推荐和培育省市名中医传承人、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护理优秀人才、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等不少于10名。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相应的遴选、评价、管理、投入等机制,负责开展终期评价,做好不同层次人才项目衔接,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加强过程管理、政策等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建设、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形成支持合力。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等负责。
(二)中医药青年岐黄培育
1.建设目标。中医临床、中医护理、中药制剂、中医全科、西医学习中医等青年中医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逐步提升,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适应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建设任务。加大医疗机构的青年中医师招聘和培养力度,实施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到2025年,新增中医全科医师(含转岗)不少于30 名,培养优秀中医临床和中医护理优才、青年中医骨干跟师培养等不少于10名,培训西学中医师不少于30名。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等负责。
(三)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推进中医药学科发展,建设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平台,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
2.建设任务。全面加强基层中医药传承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设各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不少于10 个,建立中医青年骨干、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护理三大培训基地,打造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基地。完善区域中医药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区校合作,推动基层中医药学科建设,建设中医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3.配套措施。区卫健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相应的遴选、评价、管理、投入等机制,组织项目的实施和评估。加强政策保障、过程管理。项目单位要落实团队、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六、中医药产业促进工程
(一)推动中药龙头企业发展
1.建设目标。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企业的发展。培育出中医药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2.建设任务。做好规划布局,促进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大幅度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培育国内领先的中医药龙头企业。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在科研研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等负责。
(二)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特色
1.建设目标。建设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机构,研发、推广健康产品。
2.建设任务。整合区域内医疗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康养机构,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支持中医药养生产品研发、推广。推动中医药融入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的健康养老模式。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支持做好中医药健康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三)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
1.建设目标。深入研究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阐释中药炮制机理,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保证饮片质量。
2.建设任务。一是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挖掘与传承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二是开展常用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研究。
3.配套措施。加强对区域特色饮片和炮制技术的挖掘、整理、传承。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等负责。
(四)促进中医药文旅产业发展
1.建设目标。推动桥西中医药特色街区提质升级,促进区域中医药文旅产业发展。
2.建设任务。支持具有大运河印记的中医药文创产品研发、推广,支持中医药文化与养生、旅游融合发展,开通中医药主题运河游船,形成贯通“医、药、养、食、游”的中医药特色品牌街区,开发中医药精品旅游和中小学生研学线路,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百姓生活。
3.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促进中医药和旅游的有效融合。对于中医药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等负责。
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重点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实现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建设
1.建设目标。以大运河为轴线,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打造中医药科普服务“一馆一阵地”,展示好中医药藏品所蕴含的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传播好中医药文化。
2.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运河沿岸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建设,到2025年,建设中医药领域“大运河文化研究重要窗口”1个,中医药博物馆2个,中医药科普基地3个。推出一批精品中医药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3.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在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的立项、选址、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中医药博物馆和科普馆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多部门共建共商机制。项目单位要拓展相关经费渠道,提高建设水平,丰富馆藏藏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博物馆建设。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大运办等负责。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
1.建设目标。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立健全,形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丰富,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在“十四五”末提升至30%以上。
2.建设任务。一是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挖掘阐释并推广普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二是支持创作高质量的中医药图书以及各类新媒体产品,打造有代表性的中医药文化节目和中医药动漫作品。三是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建设若干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四是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开展中医药文化专题教育,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学生社团。五是充分发挥杏林联盟“武林郎中”志愿者服务队作用,做好中医药文化区内外传播。六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发挥民间中医的作用,鼓励优秀中医传承人开展传习收徒活动。七是积极将中医药服务和文化体验融入重大赛事,展现拱墅中医药特色,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中医药文化有关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把中医药文化工作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对本地区中医药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整理、挖掘研究,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总体安排,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文广旅体局、教育局、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等负责。
八、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重点支持中医药产学研用开放发展,提升“看中医到拱墅”和“大运河中医药”品牌影响力,推动中医药传播、应用与发展。
(一)拱墅中医药影响力提升计划
1.建设目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基层中医药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建设任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进一步深化“三坚持、三优先”,建设基层中医拱墅模式,打造“看中医到拱墅”金名片。全力构建“大运河中医药”服务、文化、创新、产业、数字化品牌。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医药参与相关国内外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利用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等契机,推进中医药合作基地建设和拱墅中医药品牌传播。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运办、各街道等负责。
(二)中医药开放合作
1.建设目标。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大局,深化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
2.建设任务。推进完善区域中医药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打造运河沿岸和长三角中医药发展高地。深化对口支援、合作帮扶等领域的中医药交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支持外国留学生来我区开展中医药学习研究。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医药融入全国、运河沿岸和长三角各类活动,支持开展交流合作。
4.部门分工。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大运办、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财政局等等负责。
九、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一)杭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
1.建设目标。通过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中医药数字化改革成效显著, 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不断推广,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大运河中医药文化牵引系统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建设任务。一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任务,加快推动区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重点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示范。三是在中医药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服务模式、评价体系、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传播等方面,针对亟需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形成经验。
3.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定期开展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健全示范区建设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
4.部门分工。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要牵头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落实工作。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要将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测评估。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要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调整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注重宣传解读。要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其他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