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5-9/2023-290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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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人社发〔2023〕3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登记号 | AGSD13-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附件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3-11-17 16:50:15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列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
2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3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4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1〕30号 |
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 下人社发〔2016〕2号 |
附件3
列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拱墅区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 | 拱人社〔2019〕72号 |
索引号
00250035-9/2023-29006
文号
拱人社发〔2023〕39号
公布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列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征地农转非(含撤村建居)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拱劳社保〔2011〕40号 |
2 | 关于印发《拱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4号 |
3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2019〕65号 |
4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拱人社发〔2021〕30号 |
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 下人社发〔2016〕2号 |
附件3
列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拱墅区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 | 拱人社〔2019〕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