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5-9/2023-29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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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附件 |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3-11-17 17:08:50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3年3月31日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解读人:江海灵 叶盛,联系电话:0571-88290300。
索引号
00250035-9/2023-29008
公布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3年3月31日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解读人:江海灵 叶盛,联系电话:0571-882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