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37:4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卫健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城五区”的战略布局,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盯群众的健康需求,全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2年区卫健局按照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拱墅区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疫情防控等公开信息19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监督信息73条、疫情防控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受理合法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核实诉求,提高答复内容准确度。通过咨询顾问,确保答复合法、有理有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本年新收13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专业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公开。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开设的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内,及时同步发布、转发、更新防疫政策文件、权威通知公告、科普宣传等相关资讯供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信息宣传方面,我围绕拱墅区卫健系统疫情防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医患暖心故事、看中医到拱墅、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全年学习强国录用90篇,其中国家平台16篇,省级22篇。在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新华社、光明网、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各类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录用信息386篇,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杭州录用61篇,在拱墅发布、《今日拱墅》等区融媒体平台录用197篇。获评2021年度杭州市信息宣传综合先进单位二等奖。

(五)监督保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更新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积极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2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常规政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权威公告、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及转发还不够及时;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涉及用词、用字有欠精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维护。及时补充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    

二是深化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拓宽“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大众获取卫健信息。    

三是加强岗位人员培训。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学习,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卫健局).wps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27.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37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卫健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城五区”的战略布局,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盯群众的健康需求,全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2年区卫健局按照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拱墅区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疫情防控等公开信息19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监督信息73条、疫情防控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受理合法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核实诉求,提高答复内容准确度。通过咨询顾问,确保答复合法、有理有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本年新收13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专业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公开。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开设的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内,及时同步发布、转发、更新防疫政策文件、权威通知公告、科普宣传等相关资讯供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信息宣传方面,我围绕拱墅区卫健系统疫情防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医患暖心故事、看中医到拱墅、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全年学习强国录用90篇,其中国家平台16篇,省级22篇。在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新华社、光明网、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各类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录用信息386篇,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杭州录用61篇,在拱墅发布、《今日拱墅》等区融媒体平台录用197篇。获评2021年度杭州市信息宣传综合先进单位二等奖。

(五)监督保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更新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积极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2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常规政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权威公告、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及转发还不够及时;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涉及用词、用字有欠精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维护。及时补充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    

二是深化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拓宽“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大众获取卫健信息。    

三是加强岗位人员培训。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学习,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卫健局).wps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