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17:0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76条,其中行政执法公开45条,人事任免公告7条,区住建局文件4条,其他各类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8件,其中本年新收143件,上年结转15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全年共推送信息约410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0

0

0

0

0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0

0

0

0

0

1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61

0

0

0

0

0

61

(七)总计

158

0

0

0

0

0

1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全局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形式需要更进一步丰富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专业度。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合理利用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公开,提升公开内容的可读性、易读性,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信息公开共计1件,因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数量超过30页(本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3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20元。


2022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2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1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76条,其中行政执法公开45条,人事任免公告7条,区住建局文件4条,其他各类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8件,其中本年新收143件,上年结转15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全年共推送信息约410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0

0

0

0

0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0

0

0

0

0

1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61

0

0

0

0

0

61

(七)总计

158

0

0

0

0

0

1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全局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形式需要更进一步丰富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专业度。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合理利用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公开,提升公开内容的可读性、易读性,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信息公开共计1件,因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数量超过30页(本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3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20元。


2022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