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拱墅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45:1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54条,其中人事任免公告11条,区住建局文件8条,其他各类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9件,其中本年新收127件,上年结转2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5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全年共推送信息约600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0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8

0

0

0

4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4

(七)总计

109

5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等。

2022年,区住建局将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要求;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2021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6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拱墅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4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54条,其中人事任免公告11条,区住建局文件8条,其他各类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9件,其中本年新收127件,上年结转2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5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全年共推送信息约600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0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8

0

0

0

4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4

(七)总计

109

5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等。

2022年,区住建局将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要求;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2021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