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拱墅区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00:51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展示“头雁风采”。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围绕重点热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区政府常务会议41条,区府办文件19条,区政府文件19条,其他各类信息199条。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专题。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执行情况。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答复前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本年新收26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2021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信息管理方面。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六稳”、“六保”专栏,做好政府采购、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责任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线下打造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线上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公开渠道,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全区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了统一标志、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牵头制定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月度通报全区政务公开问题,在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对全区各政务公开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交叉检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检查。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3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3

3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拱墅区成立第一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切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无法适应日益增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

2022年,我办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结合辖区实际,督促建好23个试点领域专栏,按照领域标准化目录进行公开。

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大对全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全区其他重要文件的解读,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三是落实好《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规范答复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应对能力。

四是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导,重点关注舆情回应、政民互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41.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拱墅区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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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展示“头雁风采”。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围绕重点热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区政府常务会议41条,区府办文件19条,区政府文件19条,其他各类信息199条。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专题。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执行情况。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答复前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本年新收26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2021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信息管理方面。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六稳”、“六保”专栏,做好政府采购、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责任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线下打造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线上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公开渠道,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全区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了统一标志、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牵头制定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月度通报全区政务公开问题,在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对全区各政务公开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交叉检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检查。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3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3

3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拱墅区成立第一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切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无法适应日益增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

2022年,我办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结合辖区实际,督促建好23个试点领域专栏,按照领域标准化目录进行公开。

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大对全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全区其他重要文件的解读,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三是落实好《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规范答复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应对能力。

四是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导,重点关注舆情回应、政民互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