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拱墅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4:03:5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夯实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继续坚持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牵头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把好审核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做到“一信息一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权威有效。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聘请常年顾问律师全程参与,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

2、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123项政务服务事项,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址等)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上进行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事项维护和公开,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我局接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拓宽人社政务公开宣传平台,放大人社声音,展示人社成果。聚集拱墅工匠、运河英才成立“运河大师宣讲团”,创设“红社大讲堂”人社宣传平台,借助拱墅党群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常态化开展点单式政策服务,累计举办讲堂30余场,服务覆盖百余家企业近万名办事群众;改版升级“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分类设置专题专栏,编发推送信息426条,尤其是自创栏目“跟着大师学技能”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在更广范围服务更多群众。制定完善《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考评制度建设,并于每年年末进行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激发信息员的创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定期召开宣传信息工作碰头会,加强沟通交流和分析研讨,明确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246篇。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20余篇。

(四)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共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以图文并茂形式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进行优化。对上级出台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工作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开和政策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五)回应关切

今年,我局针对疫情时期劳动纠纷易发多发等工作形势,积极借助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手段,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宣传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图片、文字、短视频等多种线上形式,向社会及时解读人力社保相关政策,宣传推广惠企便民服务内容。二是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涉及人才评审、劳动纠纷、工伤工亡等网络舆情处置和政策支持工作,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8297288。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半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结合公开实际随时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4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6

95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0

3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19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提升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我局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一)落实规范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与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做好日常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健康高效运行。同时拓展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功能,更全面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0年拱墅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拱墅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4:0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夯实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继续坚持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牵头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把好审核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做到“一信息一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权威有效。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聘请常年顾问律师全程参与,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

2、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123项政务服务事项,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址等)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上进行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事项维护和公开,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我局接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拓宽人社政务公开宣传平台,放大人社声音,展示人社成果。聚集拱墅工匠、运河英才成立“运河大师宣讲团”,创设“红社大讲堂”人社宣传平台,借助拱墅党群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常态化开展点单式政策服务,累计举办讲堂30余场,服务覆盖百余家企业近万名办事群众;改版升级“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分类设置专题专栏,编发推送信息426条,尤其是自创栏目“跟着大师学技能”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在更广范围服务更多群众。制定完善《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考评制度建设,并于每年年末进行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激发信息员的创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定期召开宣传信息工作碰头会,加强沟通交流和分析研讨,明确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246篇。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20余篇。

(四)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共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以图文并茂形式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进行优化。对上级出台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工作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开和政策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五)回应关切

今年,我局针对疫情时期劳动纠纷易发多发等工作形势,积极借助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手段,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宣传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图片、文字、短视频等多种线上形式,向社会及时解读人力社保相关政策,宣传推广惠企便民服务内容。二是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涉及人才评审、劳动纠纷、工伤工亡等网络舆情处置和政策支持工作,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8297288。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半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结合公开实际随时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4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6

95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0

3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19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提升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我局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一)落实规范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与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做好日常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健康高效运行。同时拓展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功能,更全面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0年拱墅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