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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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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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19年度区住建局以拱墅区门户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1 | 5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2 | 95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7 | 0 | 8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3 | 3637500.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6件,其中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35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1起,尚未审结。
五、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全年共推送信息近300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查收交办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落实专人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防止短信平台故障,每日刷新政务公开管理系统查看信息,并第一时间交办科室处理。
2、丰富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结合图表等形式进行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便于群众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