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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拱墅区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5-2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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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8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度我局共13次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门户网站及市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多渠道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政府服务和互动交流平台。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工作中依法公开和依法保密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三是公开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强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新媒体渠道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