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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2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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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及工作部署,编制拱墅区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拱墅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承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的理念,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运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团队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定责任清单。按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依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等相关培训,提升管理操作水平和舆情应对能力,推动团队建设。二是扎实推进规范管理。 2018年,区安监局修订完善了《区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公开电话办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咨询回复和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三是及时、积极发布信息。依托“杭州·拱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要资金信息安全生产民生服务类信息,提升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2018年区安监局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25条。微信报送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相关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频次有待提高,公开形式有待丰富。下一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尤其是新媒体推广应用相关的培训;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媒体报刊、政策现场宣传活动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频次,强化日常自查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