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公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09 15:20: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7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门户网站及市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加强与辖区群众的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政府服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明显不足,如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深化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宣传渠道,创新公安新媒体交流平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公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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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信息六大类的政府信息。2017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门户网站及市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加强与辖区群众的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政府服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明显不足,如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深化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宣传渠道,创新公安新媒体交流平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