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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区卫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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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区卫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日常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指导局属医疗卫生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局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亲自抓、有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中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每个季度规定时间内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季报表,并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对可以公开的中央、省、市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决策的信息,经过保密审查,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对群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在政府网、门户网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卫生政策和卫生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等事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及时更新卫生服务各类收费标准,方便公众查询。截至12月共计公开60余件事项,超过2016年总数。
三是规范公文流程。利用局OA系统,严格规范公文制发流程,由公文拟稿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开意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职能科室主任对公开意见进行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主任再次对公开意见进行复核,确保文件公开属性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此外,办公室人员对出台的公文,根据不同文种分别进行目录备案,填写备案表,做好公文备案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科室与负责网上信息公开的人员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进一步认真梳理和整改,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卫生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