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行政审批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1 17: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行政审批办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2017年我办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办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不足。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