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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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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司法局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7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切实加强保密管理,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维护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7年,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