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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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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编制拱墅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拱墅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二是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三是积极发布信息。依托“杭州·拱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2017年拱墅区财政局共公开各类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同意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相关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发生1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内容时效,更好地推动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