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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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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司法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6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切实加强保密管理,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维护群众的知情权。2016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均依法作出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6年,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