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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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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精神,区统计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6年我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机构职能类信息、办事事项类信息梳理等工作,及时更新一些过时或者失效的信息和文件,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维护和保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016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事项,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此类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抓好平台建设。做好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中区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把好公开内容审核关,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通过拱墅统计微信、微博主动公布权威统计数据、传播统计知识、弘扬统计文化,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2、实事求是,完善公开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简明易懂、突出重点、规范运作”的原则,根据区统计局外部环境,采取分级展示、全面公开的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3、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对全区统计工作开展、政策法规执行及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有效监督,协助各部门做好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使我区统计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