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天水小学
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天水巷10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联系电话: 0571-85176494

杭州市天水小学创建于1964年8月,位于拱墅区武林广场东侧天水巷100号,占地8.8亩,建筑面积5737平方米。2005年学校经原址改建后,现拥有360平方米的美术馆,4道70米塑胶直跑道,塑胶篮球场1个,约4000多平米开放性的师生活动场地。现代化的校舍及先进的设施设备使学校成为了拱墅区又一所高起点规划、高要求发展的现代化精品型学校。 学校是一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学校,以“生命真、人文善、艺术美、家园和”彰显“尚美”的教育理念,用运动、书画、科技等特色教育滋养校园的魅力,鼓励学生学会欣赏,充分挖掘学生乐于创造的激情和潜能,打造灵性善美、和谐大气的天水校园!

序言

杭州市天水小学创建于 1964 年 8 月,位于拱墅区武林 广场东侧天水巷 100 号, 占地 8.8 亩,建筑面积 5737 平方米。 2005 年学校经原址改建后,现拥有 360 平方米的大礼堂,4  道 70 米塑胶直跑道,塑胶篮球场 1 个,约 4000 多平米开放 性的师生活动场地。学校是一所具有深厚的艺术文化底蕴的 特色学校,以“ 生命真、人文善、艺术美、家园和 ”彰显“ 尚 美 ”的教育理念,用特色教育滋养校园的魅力,修炼人的品 性,鼓励学生学会欣赏,充分挖掘学生乐于创造的艺术激情和潜能,让每一个孩子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希望和梦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 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杭州市天水小学 ”,英文表述为 “Tian shui primary School ”;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 天 水 巷 100 号 , 邮 政 编 码 为 310003 。

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举办,经中共杭州  市拱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招生, 招生对象为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 六个年级 18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720 人。具体执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在尚美教育的引领下,师生幸福成长!

学校秉承“ 尚美教育 ”办学理念,践行“真善美和 ”教 育模式,探究新集体教育新途径,让学校成为师生追求幸福、实现幸福的精神家园。确立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

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  起“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基 ”的教育价值观;  确立起“让每一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实现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发  展 ”的教学发展观;确立起“ 以终身学习促进终身发展 ”的  教师发展观;确立起“ 以整体原理作为学校管理的方法论 ” 的科学管理观;确立起“凝心聚力尚美教育 ”的学校文化观,提升学校的品位,促进学校的发展。

学校从“ 尚美校园 ”做优文化,“游 ”画天水做亮特色, 做基础教育的最美“盆景 ”,努力创建一所文化引领、和谐进取、艺术特色、教育精进的现代化精品型名校。

第六条  学校始终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以全 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办学的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全 面发展、和谐发展、终身发展 ”的教育理念;努力创设科学、 文明、团结、奋进的育人环境;将基础课程、校本课程、社 团课程、特色课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接天-连水》—— “ 1+X ”课程; 以艺体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 校教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爱校如家,强化主人翁意识,树立了“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的思想观点。

学校打好“三张品牌 ”:依托校馆共建,擦亮运动品牌、 依据区位特点,擦亮书画品牌、聚集资源优势,擦亮科技品   牌;做好“三二五 ”基础教育:“三基 ”成长培训、“二小 ”融合衔接、“五强 ”天水教育;立好“五美并举 ”:围绕“美

丽校园 ”、“美丽课堂 ”、“美丽师生 ”、“美丽管理 ”、 “美丽家庭 ”打造尚美校园环境、尚美课程规划、尚美德育 文化、尚美智慧平台、尚美家长团队。主动去创造美的教育,以此来实现以美育美,美美与共!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学校致力于引导学生树立大 胸怀、大思维、大境界,走强者之路,做成功人生。引导学 生树立大学习观,不仅追求知识,更要追求修养、道德、艺 术和精神。不仅要收获知识技能,更要收获方法、智慧和精神成长。

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认知能力、合 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四个关键能力。注重在处理人 与人、人与社会、人与集体的关系中追求人性的卓越,注重 集体与成员的平衡和充分发展,以整全发展和自我提升为基本动力,培养中小学生“学以成人 ”的价值诉求和必然要求。

学校学风:明理  笃学  进取

教师发展目标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努 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 书育人,为人师表;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 断提高教学质量。 ”这是《纲要》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也是学校教师发展的目标。

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研究者。我们培养的教师是具有引导型、方法型、创新型、人格魅力型的教育者,学习型、

研究型的研究者。

教师具备的素养: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为人师表。知识修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比较系统 的马列主义素养、精深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 教育科学知识。能力素养,了解学生的能力、教育教学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心理素养,广博的兴趣、热烈深厚的情感、坚强的意志。

学校教风: 尚德  精业  爱生

第八条  凝练文化:形成学校发展的内生驱动。“无为 而治 ”,始终是我校在创建生态型名校的过程中遵循的一条 理念。达成“无为而治 ”,我们努力建设学校已经形成良性 循环的共同价值观、每个人都具有自觉维护并执行共同价值 观的大局意识。“踏实、勤勉、低调,不用扬鞭自奋蹄 ”已 经成为教师们共同的行为标识。在这样的状况下,从领导班 子到一线教师,共同营建更为积极进取的价值文化。校领导 从文化顶层设计身体力行,全体教师孜孜以求,希望学校逐 步形成更为积极的文化氛围。我们的校训:真善美和;校风:灵性朴实 快乐创造。

彰显特色:形成天水特色的学校品牌。学校特色是一所 学校整体的办学思路或者在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积极的与 众不同之处。我们学校有很多亮点,有不少特色,我们进行环境分析和需求分析,本着真心为公众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为学生服务的精神,推进和发展艺术、游泳、3D 打印三大特色项目,是以学校的“ 尚美 ”办学思想为核心展开的,遵循儿童发展的自身规律,结合办学优势,积极打造艺术的  “纯净之美 ”、游泳的“力量之美 ”、3D 打印的“灵性之美 ”, 让物化的三美合力,形成学校特色项目育人的强大势头,趋  向学校强化学生内修、外炼、明智的成长教育研究模式。“三  美 ”在各自的领域中实践、突破和发展,是希望形成一个较  完整的学生独立人格的“ 尚美 ”启蒙培育。每一个特色项目  都采取普及+拉杆式提升的方式进行完善,为保障实施质量, 都以一位校级领导+专业教师团队管理机制。现将三项特色, 依托校馆共建,形成天水运动品牌、依据区位特点,擦亮形成书画品牌、聚集资源优势,形成天水科技品牌。

第九条 校徽、学校吉祥物、校歌、校刊

学校的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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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徽标的图形取我国著名书法家黄庭坚的草书“天 ”字,并成流水形状,同时也是“天水 ”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T ”和 ”S ”的拼接,象征着学校历史的源远流长和生生不息的向前流动,象征着天水小学大气、包容、和谐、永生、个性、文化的精神品质。

学校吉祥物:水晶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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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娃 ”是由学生设计,灵感来自校名“天水 ”二字,手持“五角星 ”星光棒, 向着前方快乐地奔跑……期盼天水 的学子能够像水晶娃那样,晶莹剔透,做一个具有“真诚、善良、健康、 自信、智慧 ”品质的五星少年。

校歌:《天蓝蓝、水清清》

校刊:每学期编写校刊《尚美》,展现学校文化建设及教育教学情况。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自主发展的要 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党总支部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 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 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 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 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 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 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 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 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总支重要活动, 协调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总支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总支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  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 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七) 向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 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 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保障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教师、 合同制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 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务处、教务处两个职能部门,校 务处具体负责协调学校行政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 总务后勤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教师培训工作。

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 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 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 由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 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 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 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 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 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 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

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 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 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实 验室、食品卫生、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 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 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 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以“三季六习九引 ”为路径的德育管理。

三季为学生“入学入队季、十岁成长季、毕业感恩季 ”,用德育仪式统领培育学生。

六习为“爱国 知礼 守法 为善 修身 展性 ”,从学生道德认知、善迁、雅行等命题潜入学生发展,养成好习惯。

九引为学生“ 生活技能 ”的培养,通过学生日常家庭中生活技能导练,提高学生的社会生存能力。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原则,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 群众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实行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学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 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

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学校建立“天水蓝 ”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等团队,积极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实践育人,助推天水“美德少年 ”养成。

第二十四条  加强“ 尚美 ”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 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 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 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 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特色创建。

学校成立社团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和保障学生社团工作 的有序有效开展。将学校社团管理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 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学校社团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发、开设社团课程, 由学 校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担任社团负责老师,指导社团活动开 展。关注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学生的快乐学习和健康成长。

制定社团招生制度和办法,坚持“ 自愿参加 ”和“双向选择 ”的原则,学生通过选课报名参加活动。

制定社团活动时间及管理请假制度,确保每周一次社团活动,落实责任到人,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社团活动的优势,挖掘和发展学生兴趣,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提升综合素养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 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在校长的主管下,由教导处主 任、教导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管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学校重视教研组、备课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备 课组的作用,注意发挥课堂内外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 智、体、美、劳等教育,鼓励学生主动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重视教学研究,积极引导教师强化自我发展意识,积极

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遵循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工作 和教学管理。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 庆祝、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也不应影响本校的教学秩序和正常工作。

学校教职工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坚持以正面教 育为主,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 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 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 求教师精选课后作业内容,做到数量适当、难易适度,保证学生的学业负担适量。

教师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书籍、报刊、试题、练习题等各种名目的学习辅助材料。

学校按照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要求,本校通过多种 形式测评教学质量,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学校以校园为立足点,以学生、教师为主体,以课外活 动为主要方式,以文化的多学科、多领域广泛交流及特有的 生活交往为基本形态,采用“水之韵社团 ”的形式来构建校园文化。每年举办一届校园节日活动,如艺术文化节、体育

节、科技节,将美育、体育和科学精神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 程,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科学的态度,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课表与作息时间表。不随意改变 课程,不随意更改教学内容,更不准私自调课、送课。(如 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调课双方要到教导处备案。)认真做 好课前准备,按时上课,不迟到或中途离开课堂,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将开通的通讯设备带入课堂。

仪表端庄,师德优良。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穿拖鞋、 背心上班,不化浓妆、戴怪异装饰品上班。进课堂要穿着整 洁、落落大方、精神饱满、感染力强,做遵守课堂常规的表 率。在课堂中,不接听私人电话,不玩手机游戏,不利用手机浏览网页、微博等。

抓好课堂导入环节,导语新颖独特,环节衔接自然,组 织学生迅速进入良好的学习状态。 让学生了解教学任务和 目标,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充分参与学习活动,教学双边协调。

教学思想端正,坚持教学原则。知识正确,概念清楚, 容量适当,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训练到位。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利用课上时间,把握课堂 节奏,努力提高学生当堂的吸收率、巩固率和运用率,努力做到堂堂清。

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精心创设教学情境,调 动和激发学生求知的欲望,启发学生独立思维,主动参与、 大胆质疑。关注个体差异,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构建人人参与的健康、有序、和谐的课堂氛围。

确立德育主渠道,各科课堂教学适时进行德育渗透、思政教育。重视对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课堂教学过程严谨,张弛有度,井然有序,气氛活跃。 关心、爱护、尊重全体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大 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 批评学生,不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上课。妥善处理好偶发事件。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材内容的需要,恰当选用教具、 学具或其它现代媒体(包括网络环境)辅助教学,操作规范熟练。注重现代教育媒体的运用,注意常规教学手段的使用。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态自然 大方、和蔼可亲。发挥板书的引导作用,板书工整简明、条 理清楚,使用规范字。有适量的课堂作业时间,下课铃响后要尽快结束教学活动,做到不拖堂。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普及+特色 ”的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

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 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习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和其 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 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借杭州市游泳馆资源,以学生生命教育为基,开展 游泳活动和课程,并以游泳带动其他运动, 自主开发适合学 生课间体能训练的啦啦操、体能操和跑操等,大力支持学生个体的发展,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热爱。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 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 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学校充分发挥课程、课 堂、教师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每一位教职员工无 论从事管理工作、教学工作还是服务工作,都要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 因地制宜地全员参与。

学校重点通过大气和美的艺术环境建设、综合多元的艺 术课程建设、健康创新的活动载体建设等渠道,发挥环境育心、课程育心、活动育心的优势,有效开展,有序落实,达

成使每位师生成为身心健康、人际和道德健康的人。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针对特殊群体做团体辅导。 针对个别学生做个别心理辅导。对一年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加强学生青春期教育。

第三十一条  实行以学生、教师为主体,家校共育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学校以校园为立足点,以课外活动为主要方式,以文化 的多学科、多领域广泛交流及特有的生活交往为基本形态, 每年举办缤纷艺术节、科技节,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培 养学生健康审美情趣和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劳动教育以劳动课、综合实践课、志愿服务、社区 服务、“九引 ”考核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家校协同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智慧教育数字化管理。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 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学校微信公众号(含视频号)、 校园网、校园管理平台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 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

学校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创新教研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互联网

+义务教育 ”,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  建构网格管理,形成科研梯队。

学校营造民主、 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 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 实验。积极引导教师强化自我发展意识,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遵循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四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  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本校主要面向学区内招生,实行秋季入学。

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本校学生,凭区级医院证明,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一年仍未康复者,应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 申请复 学凭市级医院的康复证明办理。本校保留休学学生的学籍不超过两年。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学的学生,只要理由充分,本校依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手续。

本校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 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 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 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 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与符合资质条件的营养午餐公司签订  合作合同,向在校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的营养午餐,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困难。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申请困难生资助,通过免餐费,生活补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发挥少代会作用,建立大队部组织。 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 识教育,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大队干部一般通过自荐、 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 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 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 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 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和教师培训考核细则,有效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 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班主任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 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 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 岗位聘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

第五十四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751 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 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 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 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 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 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

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 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预算、 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 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 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 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 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科普、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 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三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 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 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 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城 管、交警、市场监管局、运管处、文广旅体局共同开展校园 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学校通过校友会或其他形式联系和服务校 友,鼓励校友发挥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 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在条件允许下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 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

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校党总支部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审核、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 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四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 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需由校长办公会议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 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由校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天水小学
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天水巷10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联系电话: 0571-85176494

杭州市天水小学创建于1964年8月,位于拱墅区武林广场东侧天水巷100号,占地8.8亩,建筑面积5737平方米。2005年学校经原址改建后,现拥有360平方米的美术馆,4道70米塑胶直跑道,塑胶篮球场1个,约4000多平米开放性的师生活动场地。现代化的校舍及先进的设施设备使学校成为了拱墅区又一所高起点规划、高要求发展的现代化精品型学校。 学校是一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学校,以“生命真、人文善、艺术美、家园和”彰显“尚美”的教育理念,用运动、书画、科技等特色教育滋养校园的魅力,鼓励学生学会欣赏,充分挖掘学生乐于创造的激情和潜能,打造灵性善美、和谐大气的天水校园!

序言

杭州市天水小学创建于 1964 年 8 月,位于拱墅区武林 广场东侧天水巷 100 号, 占地 8.8 亩,建筑面积 5737 平方米。 2005 年学校经原址改建后,现拥有 360 平方米的大礼堂,4  道 70 米塑胶直跑道,塑胶篮球场 1 个,约 4000 多平米开放 性的师生活动场地。学校是一所具有深厚的艺术文化底蕴的 特色学校,以“ 生命真、人文善、艺术美、家园和 ”彰显“ 尚 美 ”的教育理念,用特色教育滋养校园的魅力,修炼人的品 性,鼓励学生学会欣赏,充分挖掘学生乐于创造的艺术激情和潜能,让每一个孩子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希望和梦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 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杭州市天水小学 ”,英文表述为 “Tian shui primary School ”;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 天 水 巷 100 号 , 邮 政 编 码 为 310003 。

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举办,经中共杭州  市拱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招生, 招生对象为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 六个年级 18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720 人。具体执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在尚美教育的引领下,师生幸福成长!

学校秉承“ 尚美教育 ”办学理念,践行“真善美和 ”教 育模式,探究新集体教育新途径,让学校成为师生追求幸福、实现幸福的精神家园。确立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

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  起“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基 ”的教育价值观;  确立起“让每一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实现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发  展 ”的教学发展观;确立起“ 以终身学习促进终身发展 ”的  教师发展观;确立起“ 以整体原理作为学校管理的方法论 ” 的科学管理观;确立起“凝心聚力尚美教育 ”的学校文化观,提升学校的品位,促进学校的发展。

学校从“ 尚美校园 ”做优文化,“游 ”画天水做亮特色, 做基础教育的最美“盆景 ”,努力创建一所文化引领、和谐进取、艺术特色、教育精进的现代化精品型名校。

第六条  学校始终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以全 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办学的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全 面发展、和谐发展、终身发展 ”的教育理念;努力创设科学、 文明、团结、奋进的育人环境;将基础课程、校本课程、社 团课程、特色课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接天-连水》—— “ 1+X ”课程; 以艺体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 校教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爱校如家,强化主人翁意识,树立了“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的思想观点。

学校打好“三张品牌 ”:依托校馆共建,擦亮运动品牌、 依据区位特点,擦亮书画品牌、聚集资源优势,擦亮科技品   牌;做好“三二五 ”基础教育:“三基 ”成长培训、“二小 ”融合衔接、“五强 ”天水教育;立好“五美并举 ”:围绕“美

丽校园 ”、“美丽课堂 ”、“美丽师生 ”、“美丽管理 ”、 “美丽家庭 ”打造尚美校园环境、尚美课程规划、尚美德育 文化、尚美智慧平台、尚美家长团队。主动去创造美的教育,以此来实现以美育美,美美与共!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学校致力于引导学生树立大 胸怀、大思维、大境界,走强者之路,做成功人生。引导学 生树立大学习观,不仅追求知识,更要追求修养、道德、艺 术和精神。不仅要收获知识技能,更要收获方法、智慧和精神成长。

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认知能力、合 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四个关键能力。注重在处理人 与人、人与社会、人与集体的关系中追求人性的卓越,注重 集体与成员的平衡和充分发展,以整全发展和自我提升为基本动力,培养中小学生“学以成人 ”的价值诉求和必然要求。

学校学风:明理  笃学  进取

教师发展目标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努 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 书育人,为人师表;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 断提高教学质量。 ”这是《纲要》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也是学校教师发展的目标。

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研究者。我们培养的教师是具有引导型、方法型、创新型、人格魅力型的教育者,学习型、

研究型的研究者。

教师具备的素养: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为人师表。知识修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比较系统 的马列主义素养、精深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 教育科学知识。能力素养,了解学生的能力、教育教学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心理素养,广博的兴趣、热烈深厚的情感、坚强的意志。

学校教风: 尚德  精业  爱生

第八条  凝练文化:形成学校发展的内生驱动。“无为 而治 ”,始终是我校在创建生态型名校的过程中遵循的一条 理念。达成“无为而治 ”,我们努力建设学校已经形成良性 循环的共同价值观、每个人都具有自觉维护并执行共同价值 观的大局意识。“踏实、勤勉、低调,不用扬鞭自奋蹄 ”已 经成为教师们共同的行为标识。在这样的状况下,从领导班 子到一线教师,共同营建更为积极进取的价值文化。校领导 从文化顶层设计身体力行,全体教师孜孜以求,希望学校逐 步形成更为积极的文化氛围。我们的校训:真善美和;校风:灵性朴实 快乐创造。

彰显特色:形成天水特色的学校品牌。学校特色是一所 学校整体的办学思路或者在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积极的与 众不同之处。我们学校有很多亮点,有不少特色,我们进行环境分析和需求分析,本着真心为公众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为学生服务的精神,推进和发展艺术、游泳、3D 打印三大特色项目,是以学校的“ 尚美 ”办学思想为核心展开的,遵循儿童发展的自身规律,结合办学优势,积极打造艺术的  “纯净之美 ”、游泳的“力量之美 ”、3D 打印的“灵性之美 ”, 让物化的三美合力,形成学校特色项目育人的强大势头,趋  向学校强化学生内修、外炼、明智的成长教育研究模式。“三  美 ”在各自的领域中实践、突破和发展,是希望形成一个较  完整的学生独立人格的“ 尚美 ”启蒙培育。每一个特色项目  都采取普及+拉杆式提升的方式进行完善,为保障实施质量, 都以一位校级领导+专业教师团队管理机制。现将三项特色, 依托校馆共建,形成天水运动品牌、依据区位特点,擦亮形成书画品牌、聚集资源优势,形成天水科技品牌。

第九条 校徽、学校吉祥物、校歌、校刊

学校的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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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徽标的图形取我国著名书法家黄庭坚的草书“天 ”字,并成流水形状,同时也是“天水 ”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T ”和 ”S ”的拼接,象征着学校历史的源远流长和生生不息的向前流动,象征着天水小学大气、包容、和谐、永生、个性、文化的精神品质。

学校吉祥物:水晶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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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娃 ”是由学生设计,灵感来自校名“天水 ”二字,手持“五角星 ”星光棒, 向着前方快乐地奔跑……期盼天水 的学子能够像水晶娃那样,晶莹剔透,做一个具有“真诚、善良、健康、 自信、智慧 ”品质的五星少年。

校歌:《天蓝蓝、水清清》

校刊:每学期编写校刊《尚美》,展现学校文化建设及教育教学情况。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自主发展的要 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党总支部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 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 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 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 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 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 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 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 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总支重要活动, 协调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总支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总支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  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 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七) 向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 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 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保障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教师、 合同制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 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务处、教务处两个职能部门,校 务处具体负责协调学校行政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 总务后勤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教师培训工作。

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 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 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 由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 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 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 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 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 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 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

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 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 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实 验室、食品卫生、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 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 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 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以“三季六习九引 ”为路径的德育管理。

三季为学生“入学入队季、十岁成长季、毕业感恩季 ”,用德育仪式统领培育学生。

六习为“爱国 知礼 守法 为善 修身 展性 ”,从学生道德认知、善迁、雅行等命题潜入学生发展,养成好习惯。

九引为学生“ 生活技能 ”的培养,通过学生日常家庭中生活技能导练,提高学生的社会生存能力。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原则,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 群众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实行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学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 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

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学校建立“天水蓝 ”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等团队,积极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实践育人,助推天水“美德少年 ”养成。

第二十四条  加强“ 尚美 ”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 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 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 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 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特色创建。

学校成立社团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和保障学生社团工作 的有序有效开展。将学校社团管理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 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学校社团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发、开设社团课程, 由学 校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担任社团负责老师,指导社团活动开 展。关注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学生的快乐学习和健康成长。

制定社团招生制度和办法,坚持“ 自愿参加 ”和“双向选择 ”的原则,学生通过选课报名参加活动。

制定社团活动时间及管理请假制度,确保每周一次社团活动,落实责任到人,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社团活动的优势,挖掘和发展学生兴趣,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提升综合素养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 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在校长的主管下,由教导处主 任、教导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管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学校重视教研组、备课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备 课组的作用,注意发挥课堂内外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 智、体、美、劳等教育,鼓励学生主动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重视教学研究,积极引导教师强化自我发展意识,积极

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遵循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工作 和教学管理。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 庆祝、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也不应影响本校的教学秩序和正常工作。

学校教职工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坚持以正面教 育为主,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 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 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 求教师精选课后作业内容,做到数量适当、难易适度,保证学生的学业负担适量。

教师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书籍、报刊、试题、练习题等各种名目的学习辅助材料。

学校按照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要求,本校通过多种 形式测评教学质量,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学校以校园为立足点,以学生、教师为主体,以课外活 动为主要方式,以文化的多学科、多领域广泛交流及特有的 生活交往为基本形态,采用“水之韵社团 ”的形式来构建校园文化。每年举办一届校园节日活动,如艺术文化节、体育

节、科技节,将美育、体育和科学精神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 程,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科学的态度,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课表与作息时间表。不随意改变 课程,不随意更改教学内容,更不准私自调课、送课。(如 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调课双方要到教导处备案。)认真做 好课前准备,按时上课,不迟到或中途离开课堂,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将开通的通讯设备带入课堂。

仪表端庄,师德优良。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穿拖鞋、 背心上班,不化浓妆、戴怪异装饰品上班。进课堂要穿着整 洁、落落大方、精神饱满、感染力强,做遵守课堂常规的表 率。在课堂中,不接听私人电话,不玩手机游戏,不利用手机浏览网页、微博等。

抓好课堂导入环节,导语新颖独特,环节衔接自然,组 织学生迅速进入良好的学习状态。 让学生了解教学任务和 目标,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充分参与学习活动,教学双边协调。

教学思想端正,坚持教学原则。知识正确,概念清楚, 容量适当,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训练到位。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利用课上时间,把握课堂 节奏,努力提高学生当堂的吸收率、巩固率和运用率,努力做到堂堂清。

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精心创设教学情境,调 动和激发学生求知的欲望,启发学生独立思维,主动参与、 大胆质疑。关注个体差异,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构建人人参与的健康、有序、和谐的课堂氛围。

确立德育主渠道,各科课堂教学适时进行德育渗透、思政教育。重视对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课堂教学过程严谨,张弛有度,井然有序,气氛活跃。 关心、爱护、尊重全体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大 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 批评学生,不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上课。妥善处理好偶发事件。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材内容的需要,恰当选用教具、 学具或其它现代媒体(包括网络环境)辅助教学,操作规范熟练。注重现代教育媒体的运用,注意常规教学手段的使用。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态自然 大方、和蔼可亲。发挥板书的引导作用,板书工整简明、条 理清楚,使用规范字。有适量的课堂作业时间,下课铃响后要尽快结束教学活动,做到不拖堂。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普及+特色 ”的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

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 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习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和其 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 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借杭州市游泳馆资源,以学生生命教育为基,开展 游泳活动和课程,并以游泳带动其他运动, 自主开发适合学 生课间体能训练的啦啦操、体能操和跑操等,大力支持学生个体的发展,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热爱。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 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 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学校充分发挥课程、课 堂、教师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每一位教职员工无 论从事管理工作、教学工作还是服务工作,都要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 因地制宜地全员参与。

学校重点通过大气和美的艺术环境建设、综合多元的艺 术课程建设、健康创新的活动载体建设等渠道,发挥环境育心、课程育心、活动育心的优势,有效开展,有序落实,达

成使每位师生成为身心健康、人际和道德健康的人。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针对特殊群体做团体辅导。 针对个别学生做个别心理辅导。对一年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加强学生青春期教育。

第三十一条  实行以学生、教师为主体,家校共育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学校以校园为立足点,以课外活动为主要方式,以文化 的多学科、多领域广泛交流及特有的生活交往为基本形态, 每年举办缤纷艺术节、科技节,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培 养学生健康审美情趣和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劳动教育以劳动课、综合实践课、志愿服务、社区 服务、“九引 ”考核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家校协同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智慧教育数字化管理。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 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学校微信公众号(含视频号)、 校园网、校园管理平台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 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

学校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创新教研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互联网

+义务教育 ”,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  建构网格管理,形成科研梯队。

学校营造民主、 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 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 实验。积极引导教师强化自我发展意识,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遵循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四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  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本校主要面向学区内招生,实行秋季入学。

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本校学生,凭区级医院证明,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一年仍未康复者,应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 申请复 学凭市级医院的康复证明办理。本校保留休学学生的学籍不超过两年。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学的学生,只要理由充分,本校依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手续。

本校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 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 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 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 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与符合资质条件的营养午餐公司签订  合作合同,向在校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的营养午餐,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困难。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申请困难生资助,通过免餐费,生活补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发挥少代会作用,建立大队部组织。 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 识教育,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大队干部一般通过自荐、 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 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 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 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 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和教师培训考核细则,有效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 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班主任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 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 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 岗位聘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

第五十四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751 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 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 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 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 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 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

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 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预算、 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 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 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 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 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科普、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 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三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 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 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 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城 管、交警、市场监管局、运管处、文广旅体局共同开展校园 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学校通过校友会或其他形式联系和服务校 友,鼓励校友发挥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 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在条件允许下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 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

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校党总支部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审核、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 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四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 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需由校长办公会议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 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由校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