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0-8/2024-31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15
附件
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发布日期: 2024-07-15 16:27:11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拱墅区教育局认定,下列人员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7月18日16时之前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 hzgsjzrd@126.com)提出。

本次《教师资格证》《拱墅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具体邮寄时间将通过【拱墅教育】短信告知)。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附件: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xlsx

人事信息
人事信息
资格认定
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索引号

00250030-8/2024-3109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拱墅区教育局认定,下列人员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7月18日16时之前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 hzgsjzrd@126.com)提出。

本次《教师资格证》《拱墅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具体邮寄时间将通过【拱墅教育】短信告知)。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附件: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拱墅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