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0-8/2024-3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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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6-28 15:56:36 点击率: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教育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杭教基〔2023〕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项目类别和分值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下同)考生。
3.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下同)。
4.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应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以下简称留归人员子女,下同]。
上述四类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均为5分。同一名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军人子女。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1—4类中加分条件的,可与1—4类中符合条件的一项所获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6.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7.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上述第6、7类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办法与军人子女相同。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军人子女携带《杭州市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8,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附件3中的证明材料、港澳同胞的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6中的证明材料、留归人员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7中的证明材料,于5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办理,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2.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附件4),市侨办复审。
3.台湾省籍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期间,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其中,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初中学校代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详见附件5),由市台办进行审核。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高中招生加分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局复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加分条件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将于5月23日起,通过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予以加分。
2.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加分政策和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认真指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家长)做好加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错报漏报。
3.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加分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加分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相关内容摘录
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相关内容摘录
3.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4.三侨考生加分申请办理
5.台湾省籍考生加分申请办理
6.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申请办理
7.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申请办理
8.杭州市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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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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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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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0-8/2024-3082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教育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杭教基〔2023〕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项目类别和分值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下同)考生。
3.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下同)。
4.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应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以下简称留归人员子女,下同]。
上述四类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均为5分。同一名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军人子女。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1—4类中加分条件的,可与1—4类中符合条件的一项所获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6.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7.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上述第6、7类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办法与军人子女相同。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军人子女携带《杭州市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8,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附件3中的证明材料、港澳同胞的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6中的证明材料、留归人员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7中的证明材料,于5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办理,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2.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附件4),市侨办复审。
3.台湾省籍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期间,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其中,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初中学校代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详见附件5),由市台办进行审核。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高中招生加分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局复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加分条件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将于5月23日起,通过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予以加分。
2.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加分政策和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认真指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家长)做好加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错报漏报。
3.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加分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加分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相关内容摘录
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相关内容摘录
3.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4.三侨考生加分申请办理
5.台湾省籍考生加分申请办理
6.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申请办理
7.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申请办理
8.杭州市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