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4-302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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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办发〔2024〕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4-09 09:54:40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征迁安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区党代会“三城五区”建设战略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推动回迁安置工作提速增效,缩短被征迁户在外过渡时间,奋力打造大运河幸福家园。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回迁安置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市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扣全市“未安置户在外过渡时间不超过5年”总体原则,更加扎实有力推进回迁提速。以回迁安置的“拱墅速度”,充分保障老百姓利益最大化,共享城市发展红利,为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拱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两个先行”中奋力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拱墅实景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整户回迁安置清零”为完成标准,确保在外过渡5年以上的被征迁户完成回迁安置,实现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外过渡的被征迁户基本清零。2024年确保完成回迁安置4077户;推进15个安置房项目建设,完成安置房竣工备案13个项目,同步具备交付条件;安置房周边配套项目同步推进,开工10个、竣工15个。安置房房屋产权首次登记原则上按照“项目竣工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要求推进,计划完成27个项目、16676套。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召开全区回迁安置攻坚行动推进大会,成立回迁安置攻坚专班,在专班领导下,围绕回迁安置完成时限,各城建单位科学合理倒排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交付计划,各属地街道稳妥细致谋安置具体推进计划,双方携手并肩,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全面攻坚阶段(3月-12月):各责任主体根据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锚定回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周边配套建设3项目标任务清单,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强化主动服务保障,全面帮助协调解决攻坚面临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经验阶段(12月):通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拱墅特色的回迁安置工作范本。
四、组织架构
为全面统筹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切实加强回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专班。
组 长:冯 晶
副组长:许雷挺
成 员: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城改办、百井坊指挥部)、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公安拱墅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交警拱墅大队、拱墅供电公司、区城建集团、区城发集团、区产投集团、区国投集团、各相关街道主要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区住建局(区城改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充实专班办公室工作力量。
五、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区城改办):负责攻坚行动的牵头抓总与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实施工作考核,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指导、支持项目消防、人防、绿化及竣工综合验收工作,配合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做好被拆迁户安置资格审核工作。
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加强对全区回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力度,负责被拆迁户安置资格的审核,完善全区面上政策平衡工作,做好产证办理及项目规划验收工作支持。
区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回迁安置攻坚行动的监督,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有力推进。
区委组织部:负责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保障,把回迁安置攻坚行动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回迁安置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发改经信局:负责落实审批权限内的回迁安置相关项目立项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融资政策统筹协调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安置房小区周边配套教育设施的布局测算和建设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控规调整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回迁安置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及户口迁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主体统筹安排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建设单位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区审计局: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指导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支持安置房周边市政设施接收及移交工作。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负责指导、支持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中文明施工工作。
交警拱墅大队:负责指导、支持建设项目道路、出入口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拱墅供电公司:负责支持、保障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通电需求。
相关属地街道:作为回迁安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回迁安置工作,会同城建单位做好工作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属地职能,及时向区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度。
相关城建单位:落实回迁安置工作主体责任,协同属地街道开展回迁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打造深得民心的精品工程,按期保质交付项目。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在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深化推进“区领导一线指挥、区住建局统筹协调、主体单位双轮驱动、职能部门靠前服务”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专班统筹克难作用,针对重难点项目建立推进专班,针对条线工作建立质量监督专班、竣工验收专班等,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保障攻坚高效有序推进。
(二)建立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各责任主体全面实时梳理攻坚中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区住建局协调解决;部门层面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提交区政府统筹协调或按条线报市建委、市规资局等专题协调;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仍难以协调的疑难问题和共性问题,提交市政府专题研究。
(三)建立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围绕各项攻坚目标任务,区住建局全程开展常态化巡查,对重难点项目做到半月全覆盖,按照“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及时对滞后单位、滞后项目亮灯预警,督促整改落实。定期晾榜晒绩,每月印发工作通报,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并推荐典型经验,对严重滞后项目实时印发工作提醒函、工作督办单。
(四)建立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于回迁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不力、消极被动、弄虚作假以及进度严重滞缓的情况,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按相关工作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各项攻坚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保障回迁安置攻坚强力推进。
附件1: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专班成员名单.docx
区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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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4-30247
文号
拱政办发〔2024〕7号
公布日期
2024-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征迁安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区党代会“三城五区”建设战略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推动回迁安置工作提速增效,缩短被征迁户在外过渡时间,奋力打造大运河幸福家园。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回迁安置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市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扣全市“未安置户在外过渡时间不超过5年”总体原则,更加扎实有力推进回迁提速。以回迁安置的“拱墅速度”,充分保障老百姓利益最大化,共享城市发展红利,为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拱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两个先行”中奋力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拱墅实景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整户回迁安置清零”为完成标准,确保在外过渡5年以上的被征迁户完成回迁安置,实现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外过渡的被征迁户基本清零。2024年确保完成回迁安置4077户;推进15个安置房项目建设,完成安置房竣工备案13个项目,同步具备交付条件;安置房周边配套项目同步推进,开工10个、竣工15个。安置房房屋产权首次登记原则上按照“项目竣工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要求推进,计划完成27个项目、16676套。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召开全区回迁安置攻坚行动推进大会,成立回迁安置攻坚专班,在专班领导下,围绕回迁安置完成时限,各城建单位科学合理倒排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交付计划,各属地街道稳妥细致谋安置具体推进计划,双方携手并肩,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全面攻坚阶段(3月-12月):各责任主体根据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锚定回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周边配套建设3项目标任务清单,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强化主动服务保障,全面帮助协调解决攻坚面临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经验阶段(12月):通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拱墅特色的回迁安置工作范本。
四、组织架构
为全面统筹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切实加强回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专班。
组 长:冯 晶
副组长:许雷挺
成 员: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城改办、百井坊指挥部)、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公安拱墅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交警拱墅大队、拱墅供电公司、区城建集团、区城发集团、区产投集团、区国投集团、各相关街道主要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区住建局(区城改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充实专班办公室工作力量。
五、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区城改办):负责攻坚行动的牵头抓总与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实施工作考核,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指导、支持项目消防、人防、绿化及竣工综合验收工作,配合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做好被拆迁户安置资格审核工作。
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加强对全区回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力度,负责被拆迁户安置资格的审核,完善全区面上政策平衡工作,做好产证办理及项目规划验收工作支持。
区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回迁安置攻坚行动的监督,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有力推进。
区委组织部:负责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保障,把回迁安置攻坚行动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回迁安置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发改经信局:负责落实审批权限内的回迁安置相关项目立项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融资政策统筹协调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安置房小区周边配套教育设施的布局测算和建设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控规调整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回迁安置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及户口迁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主体统筹安排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建设单位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区审计局: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指导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支持安置房周边市政设施接收及移交工作。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负责指导、支持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中文明施工工作。
交警拱墅大队:负责指导、支持建设项目道路、出入口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拱墅供电公司:负责支持、保障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通电需求。
相关属地街道:作为回迁安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回迁安置工作,会同城建单位做好工作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属地职能,及时向区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度。
相关城建单位:落实回迁安置工作主体责任,协同属地街道开展回迁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安置房及周边配套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打造深得民心的精品工程,按期保质交付项目。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在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深化推进“区领导一线指挥、区住建局统筹协调、主体单位双轮驱动、职能部门靠前服务”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专班统筹克难作用,针对重难点项目建立推进专班,针对条线工作建立质量监督专班、竣工验收专班等,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保障攻坚高效有序推进。
(二)建立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各责任主体全面实时梳理攻坚中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区住建局协调解决;部门层面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提交区政府统筹协调或按条线报市建委、市规资局等专题协调;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仍难以协调的疑难问题和共性问题,提交市政府专题研究。
(三)建立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围绕各项攻坚目标任务,区住建局全程开展常态化巡查,对重难点项目做到半月全覆盖,按照“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及时对滞后单位、滞后项目亮灯预警,督促整改落实。定期晾榜晒绩,每月印发工作通报,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并推荐典型经验,对严重滞后项目实时印发工作提醒函、工作督办单。
(四)建立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于回迁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不力、消极被动、弄虚作假以及进度严重滞缓的情况,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按相关工作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各项攻坚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保障回迁安置攻坚强力推进。
附件1:拱墅区2024年回迁安置攻坚行动专班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