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印发《江苏省“无废运河”建设工作指导方案(2024—2025年)》,指导地方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指导方案明确具体建设范围包括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和苏州8个设区市及6段主河道,要求各地以流域、部门、要素三大协同为主要思路,将大运河作为整体进行统筹利用与保护,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水、气、土、固协同治理,加快绿色转型,打造“美丽运河”。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省运河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清洁航运、流域治理、风险防范等多个“无废运河”建设典型治理模式,实现运河“水畅、河清、岸洁、景美”的治理目标。
指导方案重点聚焦大运河江苏段沿线地区污染排放总量高、资源消耗强度大、生态服务功能减弱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部署建设无废现代航运、推进港口绿色发展、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促进人居环境提升、弘扬无废运河文化等6大类24小类工作任务,明确各类任务指导部门,全力推动大运河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