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4-3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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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3-28 13:50:20 点击率:
为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全方位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近日,拱墅区政府召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区政府办组织召开,区发改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等相关单位参会。会议邀请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胡美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狄敏作为专家参与论证。
会上,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申报单位详细汇报了项目内容或思路、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必要性、政策法规依据。各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就事项中可能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进行风险评估,从合理性角度出发,对各申报项目提出意见建议。经过研究论证,各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均同意报告的评审结论,最终形成2024年度拱墅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即制定《拱墅区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拱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两项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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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专题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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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4-3012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为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全方位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近日,拱墅区政府召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区政府办组织召开,区发改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等相关单位参会。会议邀请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胡美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狄敏作为专家参与论证。
会上,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申报单位详细汇报了项目内容或思路、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必要性、政策法规依据。各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就事项中可能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进行风险评估,从合理性角度出发,对各申报项目提出意见建议。经过研究论证,各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均同意报告的评审结论,最终形成2024年度拱墅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即制定《拱墅区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拱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两项重大行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