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5: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电话:0571-88259981,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新媒体化为方向、融合创新为手段、舆论引导为主责、服务群众为宗旨,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本年度,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1条;“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30余条图文信息,“拱墅教育”视频号发布短视频500余则,阅读量超2个亿。其中,“拱墅学子打破魔方纪录”“男生运动会为妈妈织围巾”“一班级用2分钟展现8个运动项目”等8条视频单条阅读量破200W。多条短视频被新华社、美丽浙江等国家、省市权威平台转发,全网阅读量超10个亿。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在复议、诉讼方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加强和规范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拱墅教育大脑”等系统,为家长提供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学校介绍、入学政策等信息查询。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继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微视频、漫画、H5、朗读者、MV等创作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逐项说明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三是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个人隐私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情况实证研究。四是加强对“拱墅教育”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的日常管理,加强内容优化提升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在确保内容严肃性的基础上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及趣味性,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4.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电话:0571-88259981,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新媒体化为方向、融合创新为手段、舆论引导为主责、服务群众为宗旨,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本年度,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1条;“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30余条图文信息,“拱墅教育”视频号发布短视频500余则,阅读量超2个亿。其中,“拱墅学子打破魔方纪录”“男生运动会为妈妈织围巾”“一班级用2分钟展现8个运动项目”等8条视频单条阅读量破200W。多条短视频被新华社、美丽浙江等国家、省市权威平台转发,全网阅读量超10个亿。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在复议、诉讼方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加强和规范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拱墅教育大脑”等系统,为家长提供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学校介绍、入学政策等信息查询。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继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微视频、漫画、H5、朗读者、MV等创作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逐项说明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三是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个人隐私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情况实证研究。四是加强对“拱墅教育”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的日常管理,加强内容优化提升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在确保内容严肃性的基础上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及趣味性,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