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4:0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好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在解决民生诉求、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拱墅区公安分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4条,期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8条,资金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开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条,公告203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11件,其他处理13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办理、接处警情况、公开处罚决定等,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落实政府新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全年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投诉或举报。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4起,其中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2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事权警种部门间的交办流转答复规范。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同时,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确保公开信息鲜活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府服务网站信息,持续做好拱墅公安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务新媒体的资讯发布,同频共振上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发挥矩阵“同声”效应。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强化监督,及时回应、主动解读等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高效。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涉公安的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2023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8

行政强制

41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分局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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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好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在解决民生诉求、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拱墅区公安分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4条,期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8条,资金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开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条,公告203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11件,其他处理13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办理、接处警情况、公开处罚决定等,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落实政府新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全年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投诉或举报。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4起,其中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2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事权警种部门间的交办流转答复规范。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同时,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确保公开信息鲜活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府服务网站信息,持续做好拱墅公安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务新媒体的资讯发布,同频共振上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发挥矩阵“同声”效应。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强化监督,及时回应、主动解读等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高效。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涉公安的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2023年,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8

行政强制

41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分局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