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5-03 15:3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的程序要求,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就杭州市安吉路新文实验小学(安吉路教育集团新文校区)等5所学校的学区划分范围,于2023年3月17日至4月15日,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布意见收集邮箱、电话。公示期间收到群众意见建议483条,我局对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项研究,现将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主要意见:希望调整杭州市安吉路新文实验小学(安吉路教育集团新文校区)等5所学校的学区范围。
采纳情况:因学区设置的原则和相关规范,未采纳。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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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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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的程序要求,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就杭州市安吉路新文实验小学(安吉路教育集团新文校区)等5所学校的学区划分范围,于2023年3月17日至4月15日,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布意见收集邮箱、电话。公示期间收到群众意见建议483条,我局对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项研究,现将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主要意见:希望调整杭州市安吉路新文实验小学(安吉路教育集团新文校区)等5所学校的学区范围。
采纳情况:因学区设置的原则和相关规范,未采纳。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