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3-29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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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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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解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21 16:44:44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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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电梯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安全特别是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谐稳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2015年施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拱政办〔2015〕18号)以来,我区在厘清电梯各方主体职责、破解电梯安全监管难题、增强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推进电梯安全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电梯数量快速增长、老旧电梯问题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较大差距。截至2023年10月,拱墅区共有电梯23380台,占全区特种设备总数的75%,位居全市第四,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其中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929台,位居全市第二,10年以上电梯已超8000台,电梯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主要存在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待加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有待健全、电梯监管改革创新有待深化、电梯共治共管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此外,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对《实施意见》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不断提升我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为此,我区于2023年3月将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列入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主要包括提出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深化电梯安全治理改革创新、构建共治共管格局等五个重要任务,明确组织分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宣传教育等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着力构建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不断提升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从建设单位、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三方面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建设相关单位责任主要从源头上解决选型配置不合理、底坑渗水、入户式设计等电梯安全问题。落实电梯生产单位责任主要是督促生产单位对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质量安全负责,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主要是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用单位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协调解决电梯相关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属地街道和管委会做好本辖区电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对“三无电梯”,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实施综合治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的全面排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各类“传菜梯”和其他杂物电梯。

三是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鼓励推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部分购买保险、“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模式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严厉打击骗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深化电梯安全治理改革创新。打造电梯“慧盯”应用,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推广“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建立保险公司参与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五是构建共治共管格局。加强诚信体系,将电梯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业主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提升业主参与管理和隐患治理能力。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三部分,组织分工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监察,依法对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电梯经费落实、事故调查、物业管理、纠纷化解等开展工作;3、行业主管部门:将电梯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4、大运河数智未来城管委会、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职能部门实施电梯安全监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三无电梯”治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重大问题;落实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的经费保障;通过“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提高社会公众提高电梯安全意识。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唐卫峰(局长),宋百文  联系电话:0571-89506040。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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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解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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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93206-6/2023-29317

公布日期

2023-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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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电梯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安全特别是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谐稳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2015年施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拱政办〔2015〕18号)以来,我区在厘清电梯各方主体职责、破解电梯安全监管难题、增强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推进电梯安全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电梯数量快速增长、老旧电梯问题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较大差距。截至2023年10月,拱墅区共有电梯23380台,占全区特种设备总数的75%,位居全市第四,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其中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929台,位居全市第二,10年以上电梯已超8000台,电梯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主要存在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待加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有待健全、电梯监管改革创新有待深化、电梯共治共管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此外,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对《实施意见》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不断提升我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为此,我区于2023年3月将修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列入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主要包括提出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深化电梯安全治理改革创新、构建共治共管格局等五个重要任务,明确组织分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宣传教育等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着力构建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不断提升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从建设单位、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三方面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建设相关单位责任主要从源头上解决选型配置不合理、底坑渗水、入户式设计等电梯安全问题。落实电梯生产单位责任主要是督促生产单位对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质量安全负责,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主要是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用单位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协调解决电梯相关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属地街道和管委会做好本辖区电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对“三无电梯”,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实施综合治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的全面排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各类“传菜梯”和其他杂物电梯。

三是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鼓励推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部分购买保险、“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模式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严厉打击骗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深化电梯安全治理改革创新。打造电梯“慧盯”应用,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推广“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建立保险公司参与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五是构建共治共管格局。加强诚信体系,将电梯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业主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提升业主参与管理和隐患治理能力。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三部分,组织分工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监察,依法对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电梯经费落实、事故调查、物业管理、纠纷化解等开展工作;3、行业主管部门:将电梯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4、大运河数智未来城管委会、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职能部门实施电梯安全监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三无电梯”治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重大问题;落实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的经费保障;通过“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提高社会公众提高电梯安全意识。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唐卫峰(局长),宋百文  联系电话:0571-8950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