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1-13 14:1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抢抓亚运会召开带来的城市国际化机遇,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意见》。
通过实施本《意见》,以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未来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健全推进机制,增强发展动能,凝聚发展合力,加快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我市建设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独特作用,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我市发展定位、历史文脉、资源禀赋和精神品格,全力打造“人间天堂·最忆杭州”(Hangzhou,Living Poetry)旅游品牌,更加凸显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全面形成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城乡全域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全市国内外游客总数达到1.5亿人次,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旅游业消费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度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
《意见》从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高效能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6大方面提出了20条主要任务。
1.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提出加快构建“一核三带三极”空间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促进可持续发展。明确了重点发展方向,通过全面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层次、持续放大“亚运”带动效应、重点打造文旅西进增长极,形成竞争和发展优势。
2.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着力打造“国际范”龙头旅游产品、“杭州韵”文化旅游产品、“时尚潮”城市休闲产品、“江南味”乡村旅游产品、“未来感”数字旅游产品和“+旅游”多元融合产品,明确了对相关产品的打造具有政策扶持。通过丰富产品供应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休闲的不同需求。
3.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通过全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有效提升国际宣传推广、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和创新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四方面,并对宣传推广和引进国际游客等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实现旅游精准营销,高质量宣传推广。
4.高效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主要是突出产业招大引强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全面提升产业规模和市场活力。
5.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包括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和提升智慧服务品质,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努力实现一流的旅游公共服务保障。
6.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主要是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和健全行业治理体系,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积极、高效的法治保障与市场发展环境。
四、扶持政策
1.加大旅游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30%以上的,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以上(含),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2.推动旅游业提质升级。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省、市级等级民宿,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30%,最高100万元补助。
3.培育文旅融合特色产品。对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和智能交互的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4.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给予50 万元、20万元补助。
5.支持旅行社引进国际游客。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
6.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对宾馆饭店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给予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点7万元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合力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协调旅游发展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各区、县(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申请使用各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建立旅游业人才智库,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3.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托“3+N杭州基金集群”,建立10亿元规模以上的旅游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类项目投资。鼓励各银行加大对旅游企业授信额度,推出更多基于旅游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
4.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晾晒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六、适用范围
本《意见》自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全市范围旅游及相关行业,政策内容和保障举措涉及市、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发改、财政、商务、体育、经信、农业农村、交通、人社、数据资源、园林文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七、解读机关
本《意见》解读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解读人:朱剑明
政策咨询电话:8525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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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抢抓亚运会召开带来的城市国际化机遇,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意见》。
通过实施本《意见》,以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未来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健全推进机制,增强发展动能,凝聚发展合力,加快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我市建设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独特作用,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我市发展定位、历史文脉、资源禀赋和精神品格,全力打造“人间天堂·最忆杭州”(Hangzhou,Living Poetry)旅游品牌,更加凸显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全面形成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城乡全域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全市国内外游客总数达到1.5亿人次,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旅游业消费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度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
《意见》从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高效能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6大方面提出了20条主要任务。
1.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提出加快构建“一核三带三极”空间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促进可持续发展。明确了重点发展方向,通过全面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层次、持续放大“亚运”带动效应、重点打造文旅西进增长极,形成竞争和发展优势。
2.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着力打造“国际范”龙头旅游产品、“杭州韵”文化旅游产品、“时尚潮”城市休闲产品、“江南味”乡村旅游产品、“未来感”数字旅游产品和“+旅游”多元融合产品,明确了对相关产品的打造具有政策扶持。通过丰富产品供应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休闲的不同需求。
3.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通过全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有效提升国际宣传推广、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和创新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四方面,并对宣传推广和引进国际游客等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实现旅游精准营销,高质量宣传推广。
4.高效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主要是突出产业招大引强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全面提升产业规模和市场活力。
5.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包括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和提升智慧服务品质,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努力实现一流的旅游公共服务保障。
6.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主要是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和健全行业治理体系,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积极、高效的法治保障与市场发展环境。
四、扶持政策
1.加大旅游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30%以上的,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以上(含),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2.推动旅游业提质升级。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省、市级等级民宿,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30%,最高100万元补助。
3.培育文旅融合特色产品。对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和智能交互的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4.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给予50 万元、20万元补助。
5.支持旅行社引进国际游客。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
6.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对宾馆饭店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给予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点7万元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合力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协调旅游发展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各区、县(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申请使用各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建立旅游业人才智库,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3.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托“3+N杭州基金集群”,建立10亿元规模以上的旅游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类项目投资。鼓励各银行加大对旅游企业授信额度,推出更多基于旅游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
4.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晾晒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六、适用范围
本《意见》自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全市范围旅游及相关行业,政策内容和保障举措涉及市、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发改、财政、商务、体育、经信、农业农村、交通、人社、数据资源、园林文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七、解读机关
本《意见》解读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解读人:朱剑明
政策咨询电话:8525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