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1 11: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hzsgajgsqfj@163.com,联系:区公安分局詹观生13819104476、夏仁义18758270362。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调查征集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hzsgajgsqfj@163.com,联系:区公安分局詹观生13819104476、夏仁义18758270362。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