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01 15: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至5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04126581@qq.com,联系人: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宋亚琴,联系电话:0571-87018314。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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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至5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04126581@qq.com,联系人: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宋亚琴,联系电话:0571-87018314。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