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2-240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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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拱墅区2021年度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完成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2-18 16:44:19 点击率: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我区于2021年7月30日制发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因本年度个别项目进度调整及区域优化调整,“《拱墅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和《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后续我区将继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做好决策事项结果公示及归档工作。特此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拱墅区2021年度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完成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K1493206-6/2022-2408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过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我区于2021年7月30日制发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因本年度个别项目进度调整及区域优化调整,“《拱墅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和《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后续我区将继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做好决策事项结果公示及归档工作。特此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