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杭州市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产生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以及拱墅区出席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月12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大会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