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41:4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聘请常年顾问律师全程参与,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我局接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为了更全面反映全区人社领域工作面貌,坚持跳出人社看人社,面向全区人社系统征求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建立健全考评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与年度评比表彰,不断激发信息员队伍的创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召开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会,加强交流研讨,明确阶段重点,抓好信息报道的取材、拍摄等各环节培训,全面提高人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用足用好人社政务公开宣传平台,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时有所需,必有所为”。开设“红社宣讲堂”,访企走街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引导“运河大师宣讲团”建立涵盖爱党爱国、匠心传承、文明文化等13个课程的宣讲菜单,以“点单报到”式上门服务,为百余家企业近万名办事群众讲党史、话传承,涵养了初心、培树了新风,目前累计举办宣讲20余场。做好“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以“融”为理念刷新标志与版面,全面展示新拱墅新人社的服务理念与服务形象;以“智”为内核更新专栏与导航功能,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掌上服务;以“传”为驱动发布人社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14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24篇。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好回应群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提升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我局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

(二)加强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规范化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学习,有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

2021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59.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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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聘请常年顾问律师全程参与,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我局接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为了更全面反映全区人社领域工作面貌,坚持跳出人社看人社,面向全区人社系统征求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建立健全考评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与年度评比表彰,不断激发信息员队伍的创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召开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会,加强交流研讨,明确阶段重点,抓好信息报道的取材、拍摄等各环节培训,全面提高人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用足用好人社政务公开宣传平台,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时有所需,必有所为”。开设“红社宣讲堂”,访企走街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引导“运河大师宣讲团”建立涵盖爱党爱国、匠心传承、文明文化等13个课程的宣讲菜单,以“点单报到”式上门服务,为百余家企业近万名办事群众讲党史、话传承,涵养了初心、培树了新风,目前累计举办宣讲20余场。做好“拱墅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以“融”为理念刷新标志与版面,全面展示新拱墅新人社的服务理念与服务形象;以“智”为内核更新专栏与导航功能,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掌上服务;以“传”为驱动发布人社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14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24篇。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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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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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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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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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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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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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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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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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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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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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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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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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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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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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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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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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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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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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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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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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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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好回应群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提升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我局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

(二)加强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规范化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学习,有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

2021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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