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24:3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立足区域合并,蝶变升级的历史新机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1.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政策文件等。2.依申请公开情况: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公开处罚决定等,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无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3件。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分局“浙政钉网上政务公开审核审批机制”,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加强日常全要素流程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哔哩哔哩视频网站“平安拱墅”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保障,推进平台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和应用融通,提升公安机关的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2021年对外宣传平台年信息量为280余条,日均访问量破10余万,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5.监督保障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全年未发生因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内容的不断加深,更加有效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面的长治久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11

行政强制

4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1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1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工作质量和实效性不高,多渠道多载体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信息途径不多”的问题。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围绕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及时回应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增加分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处理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51.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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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立足区域合并,蝶变升级的历史新机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1.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政策文件等。2.依申请公开情况: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公开处罚决定等,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无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3件。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分局“浙政钉网上政务公开审核审批机制”,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加强日常全要素流程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哔哩哔哩视频网站“平安拱墅”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保障,推进平台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和应用融通,提升公安机关的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2021年对外宣传平台年信息量为280余条,日均访问量破10余万,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5.监督保障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全年未发生因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内容的不断加深,更加有效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面的长治久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11

行政强制

4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1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1

1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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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工作质量和实效性不高,多渠道多载体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信息途径不多”的问题。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围绕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及时回应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增加分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处理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