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00:00:0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拱墅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部门文件10条、上级文件5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2条,社会管理栏目23条;开设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专题板块,发布公示公告等信息10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拱墅民政”微信微博建设,注重用好行政服务大厅、社区公告栏等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1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0

19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0.5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方面,对于群众关切的重要信息公开,如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征集公众意见等还需进一步增加公开数量。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方面,对于局机关自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拱墅民政”微信、微博,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丰富信息内容。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方面,对于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群众关注的政务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报送,加快信息上报速度。

(二)下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深化制度建设,努力把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1.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懂条例,有关岗位人人用条例,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做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加强平台建设。补全完善并及时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本部门政府服务事项信息,规范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高效运行部门信息发布平台“拱墅民政”微信微博,让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00:0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拱墅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部门文件10条、上级文件5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2条,社会管理栏目23条;开设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专题板块,发布公示公告等信息10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拱墅民政”微信微博建设,注重用好行政服务大厅、社区公告栏等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1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0

19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0.5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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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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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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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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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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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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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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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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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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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方面,对于群众关切的重要信息公开,如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征集公众意见等还需进一步增加公开数量。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方面,对于局机关自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拱墅民政”微信、微博,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丰富信息内容。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方面,对于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群众关注的政务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报送,加快信息上报速度。

(二)下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深化制度建设,努力把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1.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懂条例,有关岗位人人用条例,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做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加强平台建设。补全完善并及时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本部门政府服务事项信息,规范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高效运行部门信息发布平台“拱墅民政”微信微博,让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