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43485379C/2017-22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7-12-12 | 发布日期 | 2017-12-12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17-12-12 16:40:04 点击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劣Ⅴ类水质河道消除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辖区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二、总体目标和计划节点安排
1.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拱墅区全域范围内62条河道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2、计划节点安排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消除劣Ⅴ类河道“一河一方案”制定,并完成工程项目计划、立项。
——2017年6月30日前,工程建设基本完工,涉及河道周边城中村拆迁基本完成。
——2017年9月30日前,工程项目建设、城中村拆迁全面完成,22条不稳定劣Ⅴ类河道稳定达到Ⅴ类水质。
——2017年12月31日前,三个月水质稳定期后,实现辖区劣Ⅴ类水质河道全面消除。
三、工作举措
1.加快项目实施。按照《拱墅区消除劣Ⅴ类水质河道“一河一方案”》要求,结合河道实际,综合实施河道综保整治、生态健康廊道、市政管网、截污纳管建设,开展生态治理、清淤疏浚、清水入城、排出口预处理系统、引配水等各类工程项目108个。
2.强化源头控污。切实加快劣Ⅴ类水质河道周边城中村区块改造攻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污水非法排入河道,对一时无法完成拆迁且有生活污水地块,要做好污水收集、处理等临时性措施,对拆整结合的区块,要做好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防止污水直排。
3.巩固治水成果。持续开展已整治垃圾河、黑河、臭河回头看和水质监测,实施水质预警;严格执行复查机制,各街道每半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评估。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同一条河道出现两次反弹的,要对河长等相关责任进行约谈、问责。
4.落实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落实“治、管、保”职责,牵头组织“八小”行业、违法排污、私接乱接等突出问题依法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河长牵头、民间河长及志愿者协同参与的河道巡查制度,重点巡查排污口、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设施、沿岸保洁、垂钓洗衣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做到底数、职责、范围清,日常巡查、问题发现、信息处置、问题解决到位。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严格长效监管。进一步夯实“六位一体”的河道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河长、专业部门、执法单位、养护企业、第三方机构、社会监督各自优势,互推互促,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涉水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快速整改机制,建立专职巡查队伍和快速响应队伍;健全养护、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河道、地下管网的智慧化监管水平,强化预警预告,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
|
剿灭劣Ⅴ类水暨河长制
|
索引号
743485379C/2017-22326
文号
公布日期
2017-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劣Ⅴ类水质河道消除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辖区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二、总体目标和计划节点安排
1.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拱墅区全域范围内62条河道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2、计划节点安排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消除劣Ⅴ类河道“一河一方案”制定,并完成工程项目计划、立项。
——2017年6月30日前,工程建设基本完工,涉及河道周边城中村拆迁基本完成。
——2017年9月30日前,工程项目建设、城中村拆迁全面完成,22条不稳定劣Ⅴ类河道稳定达到Ⅴ类水质。
——2017年12月31日前,三个月水质稳定期后,实现辖区劣Ⅴ类水质河道全面消除。
三、工作举措
1.加快项目实施。按照《拱墅区消除劣Ⅴ类水质河道“一河一方案”》要求,结合河道实际,综合实施河道综保整治、生态健康廊道、市政管网、截污纳管建设,开展生态治理、清淤疏浚、清水入城、排出口预处理系统、引配水等各类工程项目108个。
2.强化源头控污。切实加快劣Ⅴ类水质河道周边城中村区块改造攻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污水非法排入河道,对一时无法完成拆迁且有生活污水地块,要做好污水收集、处理等临时性措施,对拆整结合的区块,要做好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防止污水直排。
3.巩固治水成果。持续开展已整治垃圾河、黑河、臭河回头看和水质监测,实施水质预警;严格执行复查机制,各街道每半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评估。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同一条河道出现两次反弹的,要对河长等相关责任进行约谈、问责。
4.落实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落实“治、管、保”职责,牵头组织“八小”行业、违法排污、私接乱接等突出问题依法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河长牵头、民间河长及志愿者协同参与的河道巡查制度,重点巡查排污口、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设施、沿岸保洁、垂钓洗衣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做到底数、职责、范围清,日常巡查、问题发现、信息处置、问题解决到位。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严格长效监管。进一步夯实“六位一体”的河道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河长、专业部门、执法单位、养护企业、第三方机构、社会监督各自优势,互推互促,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涉水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快速整改机制,建立专职巡查队伍和快速响应队伍;健全养护、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河道、地下管网的智慧化监管水平,强化预警预告,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