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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拱墅区民政局2015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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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拱墅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民政局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5年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2015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14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抓好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