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20-1/2024-314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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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4-09-11 10:05:26 点击率: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杭州发不完的财网吧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武林街道武林路437号201室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超杰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71-87939759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单位盖章)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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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化许可、处罚、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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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20-1/2024-3144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杭州发不完的财网吧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武林街道武林路437号201室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超杰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71-87939759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单位盖章)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