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0-8/2024-31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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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九方面暑假安全提醒,请师生家长收好!

发布日期: 2024-07-26 10:05:21 点击率:

暑假即将来临,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还要时刻注意安全。为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假期,以下九方面安全提醒请师生家长仔细阅读。

01

严防溺水事故

暑假来临,天气炎热,加之今年汛期降雨面广量大,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家长和孩子务必提高警惕!

请孩子们一定做到:

▪ 外出要告诉家长“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去、何时回”。

▪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请家长一定做到:

▪ 家长做到“四知道”,即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去做什么、知道孩子何时返回,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和其他安全事项的教育警示。

▪ 带孩子去正规游泳馆游泳时,应尽量在现场陪同,切忌因为看手机、聊天忽视了孩子。

▪ 查看家中是否有积水、蓄水情况,防止幼儿在家中蓄水容器(水缸/桶、浴缸/盆)溺水。

02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当前网络诈骗频发,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上网过程,教给孩子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让孩子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要特别注意防范冒充警察和公检法人员、网上刷单、游戏领福利(皮肤、明星周边)、免费领手机、领红包、网购退货、邮件丢失、关闭各类金融账号、机票退改签等形式的诈骗。

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要和网友私下见面。

03

确保出行安全

暑假期间,家长与孩子出行,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告诉孩子外出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在人行道上行走。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遵守乘车规范,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

04

关注居家安全

不留幼小的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高温天气极易发生火灾,造成安全事故,家长要教育孩子在家不能玩火,并加强防电、防火教育。 

要注重饮食安全,尽量避免生冷食物,防范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05

预防极端天气

暑期处于暴雨、雷电、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期,家长与孩子要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 

暴雨、台风天气尽量不出门,若需外出,注意路况,防止跌入井坑、涵洞中。

要远离围墙、广告牌、大树以及高压线路、电器设备等,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以防意外发生。 

06

谨慎选择培训

请家长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务必警惕培训机构非常规的预收培训费促销、不正常培训现象及“无证无照”培训机构。预防培训机构因各种原因导致“闭店”带来的损失,守护好孩子的安全和自己的“钱袋子”。

请家长自觉远离非法违规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参加以“托管、竞赛、思维训练、游学、研学、夏令营、素质拓展、咨询、家庭教育和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的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请家长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取得《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支付培训费不要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一次性支付培训费不要超过5000元。培训费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浙里体培”“浙里艺培”平台缴入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切勿将培训费用支付给培训机构个人和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07

健康使用网络

暑假期间,有关使用网络方面,家长与孩子要注意以下几点:

控制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

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不实施网络欺凌。

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网络诈骗。

不玩暴力、色情等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发现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要及时投诉、举报。

08

加强心理调控

请孩子一定做到:

▪ 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或事。

▪ 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

▪ 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以及12355、96525、85029595心理热线等的帮助。

▪ 遇到挫折,可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 认可自己的努力,接受考试升学结果。

▪ 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请家长一定做到:

▪ 注重教养方式方法,既不溺爱孩子,也不粗暴对待孩子。

▪ 做孩子的倾听者,帮助孩子正确面对问题、处理问题,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 不要把成年人的不良情绪传递给孩子。

▪ 注意对孩子进行健康行为引导和心理疏导。

09

妥善处理矛盾

暑假期间,孩子有时间接触除亲人、老师、同学之外的其他人,家长要提醒孩子注意以下几点:

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聊天或玩耍时不说脏话、粗话,不讽刺挖苦。

若发生矛盾纠纷,先冷静情绪,文明解决。

矛盾纠纷升级时要及时寻求老师、家长介入解决。若发现有扬言报复伤害或纠集他人扬言实施报复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或拨打110。

教育信息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教育信息
校园安全
市教育局发布九方面暑假安全提醒,请师生家长收好!

索引号

00250030-8/2024-3119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暑假即将来临,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还要时刻注意安全。为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假期,以下九方面安全提醒请师生家长仔细阅读。

01

严防溺水事故

暑假来临,天气炎热,加之今年汛期降雨面广量大,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家长和孩子务必提高警惕!

请孩子们一定做到:

▪ 外出要告诉家长“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去、何时回”。

▪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请家长一定做到:

▪ 家长做到“四知道”,即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去做什么、知道孩子何时返回,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和其他安全事项的教育警示。

▪ 带孩子去正规游泳馆游泳时,应尽量在现场陪同,切忌因为看手机、聊天忽视了孩子。

▪ 查看家中是否有积水、蓄水情况,防止幼儿在家中蓄水容器(水缸/桶、浴缸/盆)溺水。

02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当前网络诈骗频发,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上网过程,教给孩子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让孩子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要特别注意防范冒充警察和公检法人员、网上刷单、游戏领福利(皮肤、明星周边)、免费领手机、领红包、网购退货、邮件丢失、关闭各类金融账号、机票退改签等形式的诈骗。

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要和网友私下见面。

03

确保出行安全

暑假期间,家长与孩子出行,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告诉孩子外出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在人行道上行走。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遵守乘车规范,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

04

关注居家安全

不留幼小的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高温天气极易发生火灾,造成安全事故,家长要教育孩子在家不能玩火,并加强防电、防火教育。 

要注重饮食安全,尽量避免生冷食物,防范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05

预防极端天气

暑期处于暴雨、雷电、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期,家长与孩子要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 

暴雨、台风天气尽量不出门,若需外出,注意路况,防止跌入井坑、涵洞中。

要远离围墙、广告牌、大树以及高压线路、电器设备等,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以防意外发生。 

06

谨慎选择培训

请家长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务必警惕培训机构非常规的预收培训费促销、不正常培训现象及“无证无照”培训机构。预防培训机构因各种原因导致“闭店”带来的损失,守护好孩子的安全和自己的“钱袋子”。

请家长自觉远离非法违规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参加以“托管、竞赛、思维训练、游学、研学、夏令营、素质拓展、咨询、家庭教育和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的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请家长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取得《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支付培训费不要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一次性支付培训费不要超过5000元。培训费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浙里体培”“浙里艺培”平台缴入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切勿将培训费用支付给培训机构个人和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07

健康使用网络

暑假期间,有关使用网络方面,家长与孩子要注意以下几点:

控制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

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不实施网络欺凌。

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网络诈骗。

不玩暴力、色情等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发现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要及时投诉、举报。

08

加强心理调控

请孩子一定做到:

▪ 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或事。

▪ 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

▪ 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以及12355、96525、85029595心理热线等的帮助。

▪ 遇到挫折,可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 认可自己的努力,接受考试升学结果。

▪ 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请家长一定做到:

▪ 注重教养方式方法,既不溺爱孩子,也不粗暴对待孩子。

▪ 做孩子的倾听者,帮助孩子正确面对问题、处理问题,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 不要把成年人的不良情绪传递给孩子。

▪ 注意对孩子进行健康行为引导和心理疏导。

09

妥善处理矛盾

暑假期间,孩子有时间接触除亲人、老师、同学之外的其他人,家长要提醒孩子注意以下几点:

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聊天或玩耍时不说脏话、粗话,不讽刺挖苦。

若发生矛盾纠纷,先冷静情绪,文明解决。

矛盾纠纷升级时要及时寻求老师、家长介入解决。若发现有扬言报复伤害或纠集他人扬言实施报复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或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