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1:4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和相关业务信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报道,优化“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制度、范围、形式和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要求及时更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全年共接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予以回复。全年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1起,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全年共发布2份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在区政府官网公开发布,并同步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新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推文270余篇,累计阅读量12.6万;关注人数超1.74万,同比增长12.3%,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3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50余篇。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开设“红社大讲堂”“人力社保普法快车”“人社高频事项说一说”等栏目,以直播、短视频、脱口秀等形式为企业、劳动者提供“怎么办”的普法解答。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对新业态劳动者、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专题培训。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规范化仍需提升。历史信息存在少量错别字,精准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经办人员的观念仍需转变。“公开可能有风险,不公开最保险”“尽量少公开”的思维仍有个别存在。三是解读形式仍需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产品的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重点关切,促进队伍观念转变,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提高回应水平,切实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8.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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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中国股份有限华球体育和相关业务信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报道,优化“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制度、范围、形式和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要求及时更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全年共接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予以回复。全年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1起,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全年共发布2份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在区政府官网公开发布,并同步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新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推文270余篇,累计阅读量12.6万;关注人数超1.74万,同比增长12.3%,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3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50余篇。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开设“红社大讲堂”“人力社保普法快车”“人社高频事项说一说”等栏目,以直播、短视频、脱口秀等形式为企业、劳动者提供“怎么办”的普法解答。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对新业态劳动者、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专题培训。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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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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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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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规范化仍需提升。历史信息存在少量错别字,精准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经办人员的观念仍需转变。“公开可能有风险,不公开最保险”“尽量少公开”的思维仍有个别存在。三是解读形式仍需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产品的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重点关切,促进队伍观念转变,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提高回应水平,切实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