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44:1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监督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急管理、食药安全、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拱墅市场监管”发布重点工作动向、重点政策法规等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杭州·拱墅”主动公开26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1件为上年度结转,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29件予以公开,1件为部分公开,2件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以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不予公开,1件涉及信访举报投诉类不予以处理,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的1件,已审结,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做好部门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要渠道作用,宣传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机关开展工作联系机制,就我局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提出建议。2022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4

行政强制

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3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5

0

0

0

5

(七)总计

38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途径仍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我局未有信息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平时还兼职从事其他工作,工作量较大,导致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理解掌握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等公众重点关注内容。进一步做好投诉咨询、公开意见箱的回复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我局未产生相关收费信息。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34.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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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监督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急管理、食药安全、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拱墅市场监管”发布重点工作动向、重点政策法规等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杭州·拱墅”主动公开26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1件为上年度结转,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29件予以公开,1件为部分公开,2件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以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不予公开,1件涉及信访举报投诉类不予以处理,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的1件,已审结,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做好部门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要渠道作用,宣传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机关开展工作联系机制,就我局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提出建议。2022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4

行政强制

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3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5

0

0

0

5

(七)总计

38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途径仍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我局未有信息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平时还兼职从事其他工作,工作量较大,导致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理解掌握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等公众重点关注内容。进一步做好投诉咨询、公开意见箱的回复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我局未产生相关收费信息。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