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08:4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拱墅区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2022年,公开各类信息585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3条,微信公众号公布422条;办理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4件。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2件。期间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人员配置,做好政府网站、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工作保障。实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及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新开设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栏目。自2022年起按季度公开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业务科室定期上报条线业务信息;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凡是信息公开均做好内容审查,严把信息公开第一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畅通社会评议渠道。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新老交替,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各项业务的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业务知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得信息梳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1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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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2022年,公开各类信息585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3条,微信公众号公布422条;办理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4件。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2件。期间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人员配置,做好政府网站、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工作保障。实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及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新开设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栏目。自2022年起按季度公开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业务科室定期上报条线业务信息;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凡是信息公开均做好内容审查,严把信息公开第一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畅通社会评议渠道。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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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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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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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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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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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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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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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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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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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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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新老交替,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各项业务的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业务知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得信息梳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