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卫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59:18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1年区卫健局按照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拱墅区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疫情防控等公开信息23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监督信息79条、疫情防控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向相关科室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求单》收集答复资料。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确认相关诉求,提高答复内容准确度。及时咨询顾问,确保答复合法、有理有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本年新收7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专业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公开。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开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内,及时同步发布、转发、更新防疫政策文件、权威通知公告、科普宣传等相关资讯供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紧密联系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 “健康拱墅”公众号推送800篇,有关疫情防控、阳光小伢儿婴幼儿照护工作、老龄友好社区建设、新冠疫苗接种、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专报信息等微信公众号投稿稿件多次被健康杭州公众号、学习强国录取,获得信息宣传综合先进单位三等奖,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信息(抗疫)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在央视财经频道、人民网、新华社、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各类市级以上媒体(包括新媒体)刊登录用信息422篇,健康浙江、健康杭州录用66篇,在拱墅发布、《今日拱墅》等区融媒体平台录用187篇。

(五)监督保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更新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7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高效。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更新周期检查,补充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

二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全面落实,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卫健局).wps

解读链接:/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卫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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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1年区卫健局按照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拱墅区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人事、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疫情防控等公开信息23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监督信息79条、疫情防控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向相关科室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求单》收集答复资料。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确认相关诉求,提高答复内容准确度。及时咨询顾问,确保答复合法、有理有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本年新收7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专业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公开。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题开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内,及时同步发布、转发、更新防疫政策文件、权威通知公告、科普宣传等相关资讯供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紧密联系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 “健康拱墅”公众号推送800篇,有关疫情防控、阳光小伢儿婴幼儿照护工作、老龄友好社区建设、新冠疫苗接种、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专报信息等微信公众号投稿稿件多次被健康杭州公众号、学习强国录取,获得信息宣传综合先进单位三等奖,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信息(抗疫)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在央视财经频道、人民网、新华社、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各类市级以上媒体(包括新媒体)刊登录用信息422篇,健康浙江、健康杭州录用66篇,在拱墅发布、《今日拱墅》等区融媒体平台录用187篇。

(五)监督保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更新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7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高效。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更新周期检查,补充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

二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全面落实,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卫健局).wps

解读链接:/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