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宸桥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8 15:00:55 浏览次数:

2017年,拱宸桥街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街道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加强组织管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概况、领导及工作人员信息、政府工作等内容,微信报送858条。并根据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工作要求,对街道、下辖八个社区,及辖区内服务窗口和文化体育网点概况、照片、详细地址等进行了录入与定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网建设,抓好公开内容审核关,保质保量的公开政务信息。

2、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信息报送严格把关,做到该报的不漏,不该报的不报。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坚决不报;对确有报送需要又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要及时修改;对有疑点的信息,要认真核实,信息发布后要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宸桥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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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拱宸桥街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街道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加强组织管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概况、领导及工作人员信息、政府工作等内容,微信报送858条。并根据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工作要求,对街道、下辖八个社区,及辖区内服务窗口和文化体育网点概况、照片、详细地址等进行了录入与定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网建设,抓好公开内容审核关,保质保量的公开政务信息。

2、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信息报送严格把关,做到该报的不漏,不该报的不报。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坚决不报;对确有报送需要又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要及时修改;对有疑点的信息,要认真核实,信息发布后要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