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7080179-5/2017-28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7-16 发布日期 2017-07-16
附件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16 15:20:04 点击率:

杭民发〔2017〕159号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福彩公益金资助为民办

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2017年省市关于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7〕145号)精神,现将2017年杭州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金额见附件1)。

资金下拨后相应增加相关区、县(市)2017年度“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请各相关区、县(市)财政、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资金补助分配表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2017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民办实事

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资金补助分配表

市任务数(个)

省任务数(个)

市补助金额

(万元)

总数

新 建

改建

总数

新 建

改建

新造

新挂牌

新造

新挂牌

拱墅区

5


5






30

萧山区

19


19


8


8


82

余杭区

3

2

1


3

2

1


6

富阳区

39

7

14

18

22

2

2

18

128

桐庐县

20


20


15


15


60

淳安县

67

2

37

28

51


26

25

164

建德市

61

8

45

8

55

8

45

2

126

临安市

35

10

25


26

6

20


106

大江东

6

3

3


0




36

合计

255

32

169

54

180

18

117

45

738

1、杭州市任务数包括省级任务数;2、市补助标准:新建6万元/个,改建3万元/个(含省级补助:新建4万元/个,改建2万元/个)。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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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物管理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77080179-5/2017-28194

文号

公布日期

2017-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杭民发〔2017〕159号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福彩公益金资助为民办

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2017年省市关于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7〕145号)精神,现将2017年杭州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金额见附件1)。

资金下拨后相应增加相关区、县(市)2017年度“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请各相关区、县(市)财政、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资金补助分配表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2017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民办实事

项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资金补助分配表

市任务数(个)

省任务数(个)

市补助金额

(万元)

总数

新 建

改建

总数

新 建

改建

新造

新挂牌

新造

新挂牌

拱墅区

5


5






30

萧山区

19


19


8


8


82

余杭区

3

2

1


3

2

1


6

富阳区

39

7

14

18

22

2

2

18

128

桐庐县

20


20


15


15


60

淳安县

67

2

37

28

51


26

25

164

建德市

61

8

45

8

55

8

45

2

126

临安市

35

10

25


26

6

20


106

大江东

6

3

3


0




36

合计

255

32

169

54

180

18

117

45

738

1、杭州市任务数包括省级任务数;2、市补助标准:新建6万元/个,改建3万元/个(含省级补助:新建4万元/个,改建2万元/个)。